事发海南!一男子步行上高速被撞身亡,交警这样判…
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从海南省交警总队获悉,2月2日6时55分,李某勇驾驶琼CN1***号牌小型轿车从三亚沿海南环岛高速公路往海口方向行驶,途经环岛高速公路128KM+950M处,碰撞到行走在路面上的行人王某本,造成行人王某本当场死亡及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
万宁公安交警立即展开调查
通过现场勘查、检验鉴定
当事人笔录及证人证言等进行分析认定
王某本违法行走上高速公路
是造成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而李某勇驾驶琼CN1***号牌小型轿车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也是造成事故的原因之一。
据介绍,因王某本的违法行为在本事故中所起的作用较大、过错偏重,万宁交警依法认定王某本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李某勇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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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报全媒体椰网/海拔资讯APP记者 陈勇合
编辑:吴彦莹
审核:陈碧玉
监制:常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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