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多级代理的狂赚模式?“泉州市颜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被法院执行903万余元
反传销网之窗01月30日发布: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和智能手机不断发展,近年来,微商的参与者迅猛增加。作为一种新兴的电商模式,无条件的市场准入、较低的经营成本、人人都可参与的低门槛,微商的发展确实有其独特的优势。然而,不可否认的是,在蓬勃发展的背后,一些列的问题也随之产生,法律的空白、监管的缺位,使得有些微商,企业有机可乘,虚假宣传、知假售假、欺诈消费者等现象在日常生活中更是屡见不鲜。
近日,反传销365网接到某网友的反馈信息:讲述自己的家人被一个名为“颜驰”微商项目所吸引要投资十万多加入,但网友在看了“颜驰”产品的代理制度模式后,因为自己有过参与微商传销被骗的惨痛教训,所以就敏锐的意识到多层级代理分销制度已经涉嫌传销便想阻止家人投资,但家人一意孤行,为此还发生了家庭矛盾。为此特意联系到本网到,希望能够引起关注,避免更多人误入其中。
“颜驰”微商背景资料
通过公众号搜索到到“颜驰总部”的公众号,“颜驰总部”公众号的账号主体公司为“泉州市颜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图片来源:公众号搜索
通过天眼查APP查询显示该公司成立于2020年2月17日。法定代表人黄某某,经营范围生物技术研发、技术咨询;销售;食品、美容产品及仪器、化妆品、保健品、滋补品;美容美体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图片来源:天眼查APP“
颜驰生物科技对外宣传是一家集产品研发、销售、品牌策划、管理、运营、推广为一体的新零售公司。在研究、创新产品方面与国内外多家科研机构及实验室长期保持战略合作关系,积极研发具有核心技术、核心科技、核心配方的产品,公司以质量第一、用户至上、优质服务为宗旨,目前已拥有良好的口碑。
“颜驰”产品的介绍和宣传
旗下产品目前有:颜驰草本复合平衡液、颜驰沙棘低聚肽复合果饮。
△图片来源:“颜驰”代理宣传
颜驰早本复合液使用简单方便,今天抹,明天瘦,抹肚子瘦全身!不节食,不控水,不反弹、简单方便,省时省事省心!
颜驰复合果饮的使用方法餐后10-15分钟饮用,每日2袋子,可达到的功效:阻断、通排、调理、养护四大功效
阻断:从入口处阻隔食物的热量(阻断糖油淀粉) 锁住营养,
通排:净化肠道排出毒素 利水消水肿
调理:调整肠道环境 降低胆固醇吸收
养护:补充人体所需 提高免疫力 预防三高 抗养护 抗糖化 醒酒护肝
一款复合液涂抹之下竟然能起到快速减脂瘦身的效果,一款复合果饮饮用后能起到如此多的功效,笔者心中不禁打了许多问号出来。
为了印证“颜驰”产品立竿见影的神奇瘦身效果,在“颜驰”售后群和核心群里出现了很多瘦身案例,有口述瘦身经历的、有通过对比使用前后效果图的。
△图片来源:“颜驰”代理宣传
即便是众多的瘦身案例出现,作为笔者还是心中对产品的瘦身宣传心存质疑。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尤其是对于女性群体保持完美身材是永恒的目标,实现这个目标通过持久的锻炼和良好的作息规律或许能达成,但通过一抹瘦身液就能达到减脂瘦身的作用,未免有点神乎其神了。在本网看来减肥没有捷径可走,正是很多急于瘦身又不愿花费时间坚持锻炼,就想花钱买一些被包装吹嘘神乎其神的“减肥产品”从而实现快速减肥的目的,最终钱也白白打了水漂、体重也没见减下去。
但在随后的“颜驰”品牌核心领袖(多为股东、分公司级别)的微信群中,笔者却发现聊天中字里行间大量的充斥着月入数万等暴富字眼,讲述加入“颜驰”微商后生活发生了如何改变,人生发生了如何的逆袭。
△图片来源:“颜驰”代理宣传
这不禁引起笔者的兴趣,“颜驰”的瘦身产品市场真的如此火爆?难道单靠卖产品就能达到月入数万,实现财富自由的目标吗?
吸金制度之狂赚模式:多层级代理制
据颜驰资料显示:经销商名称级别分为:零售、分销、总代、董事、分公司、(通过查找还有比如股东等级别,但未在宣传图片中显示)
△图片来源:“颜驰”代理宣传
一:颜驰代理价格:
分销级别:5盒(组)起订 进价523 总价2615
总代级别:30盒(组)起订 进价453 总价13590
董事级别:150盒(组)起订 进价378 总价56700
分公司级别:600盒(组)起订 进价293 总价175800
草本复合平衡液和沙棘低聚肽复合果饮两款产品的级别,只在零售价方面存在不同。
下边在看看在颜驰微商中月入数万,完成人生逆袭的成功法宝,这个法宝被颜驰代理人称之为:<吸金制度之狂赚模式>,
1 个人零售利润
○ 分公司级别:600盒起订 ,进价293元 ,零售价983元
零售总利润=600盒X690(批发差价)元=414000元
○ 董事级别:150盒起订 ,进价378元 零售价983元
零售总利润=150盒X605(批发差价)元批元90750元
○ 总代级别:30盒起订, 进价453元 ,零售价983元
零售总利润=30盒X530(批发差价)元=15900元
○ 分销级别:5盒起订,进价523元,零售价983元
零售总利润=5盒X460(批发差价)元=2300元
2 代理批发利润
以分公司级别为例
①招董事的利润:(600盒)=➗150(董事订购标准),招董事总利润=4(数量)X12750(招1个董事的代理的利润)= 利润51000元
②招总代的利润=(600盒)➗30(总代订购标准)=20个,20个✖️4800元(招1个总代级别的代理的利润)=96000元
③招1个分销收入=600盒➗5(分销的起订标准)=120个,120(数量)✖️1150(招1个分销级别的代理的利润)元=138000元
以董事级别为例:
150盒可招5个总代级别,1个利润为 2250元,总利润为11250元
150盒可招30个分销级别,招1个分销利润725元, 总利润为21750元
以总代级别为例:
30盒可招6个分销,招1个分销利润350元,总利润为2100元
3 同级招商奖励
1.分公司直推+间推奖(永久)
分公司A—推荐分公司B,A得B产生的每盒20元推荐奖
分公司B—推荐分公司C ,A和B都可以拿C产生的每盒20元推荐奖
2.总代/董事同级直推奖(永久)
董事A—推荐董事B,A得B产生的每盒20元推荐奖,永久可得一级补货20奖励
3 总代直推算法相同
总代A—推荐总代B,A得B产生的每盒20元推荐奖,永久可得一级补货20奖励
值得注意的是:
同级别享受两代永久奖励,董事和总代级别仅享受一代永久奖励,分销级别则没有招商直推奖励。
任何低价推荐高级(越级)仅为一次性奖励,并且推荐的高级代理永不再归自己团队。
以上2条就是隐含投资越多、级别越高、后边享受的利益越多,就是鼓励下大单,做分公司级别,才不会出现少拿钱的弊端。
奖励发放的规则是谁收钱就由谁审核发放,货款不直接打给公司这样的操作手法往往规避了很多公司的法律风险,将很多风险转嫁到代理身上。
4 分公司销售返点
当月累积销售业绩10万,获得销售额5%返点
当月累积销售业绩20万,获得销售额6%返点
当月累积销售业绩30万,获得销售额7%返点
当月累积销售业绩40万,获得销售额8%返点
当月累积销售业绩50万,获得销售额9%返点
当月累积销售业绩100万,获得销售额12%返点
当月累积销售业绩200万,获得销售额14%返点
当月累积销售业绩300万,获得销售额16%返点
当月累积销售业绩500万,获得销售额18%返点
5 股东分红补贴
考核标准:
1.直推三个分公司
2.完成200万销量,且其中一条线当月销量完成100万,其他所有线当月总销量完成100万
享受福利:旗下所有经销商销量,每盒奖励10元
考核方式:
1.按月考核,一次考核终身受益。
2.如30日考核成功,依然可享受当月1-29日的补贴
6 千城万店补贴
分公司享受区域补贴:按着收获地址整个区的订单每单5元/盒的奖励。
分公司补贴;不在直属管辖区内,而属于下属分公司的可享受每单5元/盒的奖励。
公司会定期开放千城万达的申请名额,非固定享有。必须分公司以上级别才拥有享受申请千城万店的资格;必须具备公司经营资格和经营资质;必须和公司签订千城万店代理授权协议。
做 “颜驰” 到底能赚多少钱?
以200万业绩举例,
约等于招募11个分公司,11个分公司,推荐奖可拿13.2万
可拿分公司返点12万,若挑战股东成功,股东分红最低可拿6.8万
再送千城万店补贴,最低可拿3.4万。
这加起来合计35.4万,况且这还不包含零售利润和批发利润。
看到这么诱人的吸金制度狂赚模式和赤裸裸的理论数字,就问你有没有心动?如果你真的心动了,那么我规劝你要慎重,原因很简单就是它们这种吸金制度狂赚模式风险极大。
如何界定传销行为,在此普及下传销的特征 在《禁止传销条例》中规定,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1
入门费
是否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2
拉人头
是否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
3
团队计酬
是否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可见某种行为是不是传销,并非是通过是否有产品、产品的售价高低或者产品质量的好坏来辨别,更不是有的网友所讲的通过赚不赚钱,或者参与者的多寡等认为定义的特征去分辨传销。而是根据是否涉及交纳入门费、是否涉及拉人头、是否涉及团队计酬这三个特征。
那么代理“颜驰”需要怎么做呢?
第一步是不是需要缴纳代理费获取代理资格(最低的600盒即175800元)成为分公司级别,
第二步成为分公司代理后就获得了发展同级和下级代理的资格
第三步当自己发展到一个分公司代理时,自己可拿直接推荐奖20元/盒,自己推荐的分公司再发展一个分公司级别时,推荐人就拿每盒20元的直接推荐招商奖励,自己就拿每盒20元的间接招商奖励。
所以“颜驰”的多层级代理的狂赚吸金模式,符不符合传销的三个条件就一目了然。不论微商品牌外表包装的多么华丽,宣传的多么冠冕堂皇,但只要你记住传销的三个特征就能分辨出来。
通过天眼查得知该公司被法院执行903万余元
最后,我们也要理解做微商并非都是在搞传销,但有人会借用微商的名义搞传销。尤其是那些打着产品的幌子脱离销售的实质,以卖代理、卖发财机会的名义招代理的不一定是传销,但一定是个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