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过姓名的银行用户,办理新账户要提供新证件和户口本

以前在农业、工商银行办过账户,后来身份证改了名字,再去办理业务,客服就说:有重号,姓名不同,拒绝服务,估计国内所有银行都是这规定,主要是被拒绝提供办理新账户的服务,原来已经办理的账户倒是不影响使用。

客服要求提供户籍地派出所关于改名的书面证明,并盖章才能继续服务。几年后,另外一个农行客服改变了说法,她说:提供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也行,在自己姓名一栏能看到曾用名,与以前开户姓名一致即可。如果是这样,那倒轻松多了,至少不用找派出所出具证明。

身份证是合法证件,能够证明一个人身份,同时,名字每个人都有修改的权利,公民要有合适的改名理由,并提交书面申请,且过去或现在没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派出所不得拒绝改名,改名的理由可以是:我不喜欢这个名字,不好听等。当年,本人问过派出所两次,都以进入社会办过身份证为由拒绝修改,完全不提可以申请修改的事,那时候自己也不懂法律,后来才知道有网络信访,于是以派出所不为民办事为由,提交了一封网络信访给市政府,文件下发到镇政府,在镇委的协调下,派出所才同意修改姓名,让本人提交一份书面申请,家属签字,也就成功改了姓名。

姓名可以改,而身份证号码是唯一的,无法更改,银行其实应该只认准号码去核实身份即可,号码相同就是同一个人,当然也要结合身份证,实在不放心用户的身份,那么个人也支持提供户口本核验,至少还可以叫家里人快递过来,但是还要派出所提供证明,这就说不过去了,也是一件十分麻烦的事情。

直接将问题通过邮件,反映给农行客服得到了下面的答复:

如因个人姓名更换,柜面修改个人客户姓名时不再要求提供客户姓名变更的相关证明资料,需要本人携带旧姓名的身份证件和新证件,即可申请账户改名,无法提供旧身份证件的,则需要提供其它证明材料,比如户口本,到全国任意网点进行变更申请。

而后咨询了电话客服也是如此答复,并且客服还表示必须先办理旧账户更名之后,才能办理新的银行账户。

以前,看过媒体报道不少市民持二代身份证,无法在银行办理业务,客服答复说:身份证照片与核查系统不一致,要求先到派出所给身份证做“认证”或开具户籍证明。

根据《居民身份证法》之规定:公民从事有关活动,需要证明身份的,有权使用居民身份证来证明身份,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只要市民所持的身份证真实有效,银行不应该以任何理由拒绝提供服务,公民没有必要还要去找当地派出所开具其它书面证明或提供户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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