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在安全生产中的作用
在安全生产法中对工会有什么样的规定?
《安全生产法》第七条规定,“工会依法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生产经营单位的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生产经营单位制定或者修改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应当听取工会的意见。”
工会在这个过程中有监督的作用,主要是监督的作用。
我们知道工会是一个群众组织,不是政府部门,它的作用是要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因此我们在《安全生产法》中,可以看到工会的作用都是监督、提意见这样的角色。
这样的角色定位和《工会法》是一致的,这里面很多的内容也是依据《工会法》来进行修订的。
尽管工会发现了重大隐患没有权力要求企业停工停产,但是可以提出相关的建议,生产经营单位就必须认真考虑这样的建议予以回复和采取措施。
在安全生产法的其他条中也是规定的类似的。
就从第7条规定来看,因为在修改和制定安全生产有关的规章制度的时候需要听取工会的意见,也就是说要通过工会的会签或者考虑工会的评审意见。如果没有这样做就是违法。
通过保证工会在制定和修改规章制度的权利参与,可以保证员工的参与,有效的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也体现了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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