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达峰、碳中和全景路线图:时代承诺:文明存在方式的沧桑巨变

双碳承诺推动我国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以实际行动参与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2019年以来国际社会相继作出碳中和承诺,发达国家普遍以2050年为限。我国2020年9月提出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双碳目标时间间隔仅有30年,在主要经济体中用时最短,远小于发达国家50-60年的间隔期。我国双碳承诺是基于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责任担当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将推动中国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助力构建国际关系新秩序。

我们判断我国减排目标需包含全部6大类温室气体,即实现广义碳中和,预计我国碳中和最可行路径为“电力行业深度脱碳,其余行业深度电气化”。电力供给全面转向清洁能源,通过电气化推动其他部门减排,通过碳汇、碳捕捉等对冲农业排放,化石能源2060年基本退出燃料领域,未来用电增速预测将大幅上修。

  n 能源结构调整目标明确,但是转型过程中仍有多项矛盾点亟待解决:

矛盾一是化石能源退出的反身性影响。碳中和目标压制煤炭企业的投资意愿,但是煤炭的主体能源地位短期难以扭转,煤炭供给压减领先于需求下降,导致5-10年维度内煤价易涨难跌,推高全社会用能成本。

矛盾二是消纳问题成为新能源发展瓶颈,我国电力系统尚未完全适应。新能源出力存在波动性,消纳问题成为电力系统主要矛盾,需求端需适应供给端的不稳定性。预计未来功率可调节能力成为电源关键盈利要素,调节能力越强的电源越有望获得更高电价,大库容水电、气电和灵活性煤电将显著受益。

矛盾三是新型电力系统下电价机制亟需改革。制约新能源消纳的关键是成本分摊,电力系统内外部均需承担消纳成本。在电力系统外部,我国高煤价+低电价的矛盾长期存在,电力产业链利润微薄;碳中和背景下持续上升的电源供给成本和持续下降的终端用能成本矛盾进一步加剧;传导方向即控制煤价、提高电价、减少交叉补贴及解决新能源补贴拖欠;在电力系统内部,“十四五”期间容量电价等调峰储能补偿机制亟需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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