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600万的房子,被遗忘28年遭人霸占!强盗逻辑,有多无耻?
胡赛萌/文
流氓不可怕,就怕流氓有文化。
有文化的流氓,会用强盗逻辑为的自己的罪行辩解,而且还头头是道,甚至理直气壮。那么,什么是强盗逻辑?
01
遗忘的房子
1992年,张女士花33万在深圳买了一套房子。
之后,张女士去了美国,房子就一直放在那里,没有装修和维护,更没有入住或出租。
28年后,年迈的张女士回国,清理名下资产,突然发现自己在深圳还有一套140平的房子,目前市场价值600万。
于是,张女士和弟弟按照当时购房合同上的地址去看房子,找到房子后却被眼前一幕惊呆了,当初买的毛坯房,如今已变成了精装修,而且里面还其乐融融地住满了一家人。
张女士的离奇遭遇曝光后,有记者去小区采访,小区居民表示,该房子现有住户不是业主,是附近一个做小生意的,不知从哪里得知这套房子购买后一直无人居住,就撬门搬了进去。
之后,辖区民警、社区工作人员前往现场核实住户身份,敲门却无人应答,管理处工作人员尝试拨打住户林某电话,但显示用户已关机。
不过,目前张女士也无法驱逐住户,因为当时付款之后她没能及时办理房产证,手里只有一份购房合同。
当年的开发商邓经理,是张女士的朋友,就是他卖房子给张女士的。对此,他表示事情有些复杂,张女士买房子付的全款,所以并没有银行的按揭记录。
目前,整个小区就她一个人的房子没做房产证,而原开发商恒基已被宝安集团收购,现在人都换了三四拨。
没有房产证,没有银行还款记录,就无法证明我的房子是我的?
02
消失的卖家
自己买的房子,却无法证明这是自己的!
有律师称,尽管已经过去28年,但买家已经全额交付了房款,卖家履行过户手续,是购房合同的一个附属义务,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因此开发商有义务协助买家履行过户手续。
对此,深圳宝安房管所负责人表示,按照以前的买卖合同,买卖双方都认这个事就可以换红本了,可如今还需要网签。
需要网签,就必须提供相关资料,而当初的开发商恒基已被宝安集团收购,要资料就还得再找保安集团。
随后,张女士的弟弟张先生找到宝安集团,工作人员表示,
事情比较久远,需要核实资料真实性,要找到公司留底的合同原件、收据原件。如果找不到原件,公司将会核实走访,然后写纸质证明。
张先生称,如果现住户肯配合将事情说清楚、肯搬走,之前的一切房租将既往不咎,如果不配合,等拿到房产证就会报警。
不过,住户林某却说房子是父亲从一个神秘人手里购得,是以一个优惠价购买的,具体多少钱还不清楚。
此外,林某表示,购房资料齐全,只不过房产证一直没办下来,如今自己一家人也在寻找当时的卖房人,父亲心脏不好,受此事影响生病住院。
不得不说,林某的话漏洞太多,亲爹买的房子,一家人都住了十年,居然还不知道房子的价格是多少,一直没办房产证居然也不着急。或许,他原本就知道房产证办不下来!
林某说,“我不是不讲理的人,如果房子最终证明是张女士的,将一同协商解决。”可是,房子是不是张女士的你可能不清楚,但这房子是不是你自己家的你不知道吗?
不管这个房子是不是张女士的,只要这房子不是你林某的,你就该主动体面地搬出去,至于搬出去后是张女士住还是李女士住,那是房子业主的事。
03
强盗的逻辑
白住了十年的房子,还真以为那是自己的家。
有律师表示,如果该房产属于张女士所有,里面的住户就涉嫌非法侵占他人财产。若达到犯罪立案的标准,该住户就涉嫌构成刑事犯罪,而且还得当支付这些年的租金和赔偿。
这个事情其实很明显,房子是否是张女士的姑且不论,但至少不会是现有住户林某的。如果房子是他的,他早拿出过硬证据了,而不是模棱两可地说一句“协商处理”。
林某一大家子人,免费住了别人十年的房子,按照深圳房租,140平的房子月租6000,一年就是7万,十年就得70万,就算打个折也得50万!
可是,已经白白蹭了别人50万,林某还是赖着不肯走,甚至称自己是通过正规手续买来的房子,这完全就是强盗逻辑。
在《极限挑战》中,孙红雷看见路边放着一把铁锨,于是毫不犹豫地拿走,并理直气壮地说,放在路边上的就是无主的。
同行的黄渤就调侃孙红雷是个土匪,说房子也放路边,也是无主的,你进去住吧!
没想到还真被黄渤说中了,被强盗逻辑武装的流氓们理直气壮地住到路边的房子里,而且一住就是十年。
在强盗的世界里,没什么道理可讲,有的是见者有份,先到先得,谁脸皮厚,谁就天下无敌!
林某只是一个极端的例子,但我们身边何尝没有这类人,比如那些借钱不还且理直气壮的人,他们不就常说,“催什么催,有钱自然会还你!”“我凭自己能力借的钱,凭什么还你?”
这就是强盗逻辑,正如那位撬锁入住的人,他也可以理直气壮地说:“我凭自己能力撬的锁,凭什么给你钥匙?”
作者:胡赛萌,好果文化创始人,知名评论人,曾在新闻晚报、教育时报,BBC中文网,联合早报等国内外知名媒体发表评论文章。公号:好果胡赛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