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款3万!轮胎企业对窜货零容忍
前段时间,宏盛橡胶针对于公司内部和经销商团队公布了《关于市场规范的通知》,对目前严重扰乱轮胎市场秩序的窜货行为进行了明确规定和处罚。
对于一般的窜货行为,第一次会受到公司的通报警告;第二次,给予警告的同时,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处以3000-10000元的罚款;第三次,则直接停货,或视情况取消经销资格和一切奖励、返利。
而对于严重的恶意窜货行为,则实施了更加严厉的处罚!
首次恶意窜货,给予通报警告,并处以30000元的处罚;第二次串货行为,直接停货,或视情况取消经销资格和一切奖励、返利。
在此之前,宁夏神州轮胎有限公司与山东凯旋橡胶有限公司也都对窜货进行了明文规定和处罚!
恶意窜货已经成为轮胎企业和经销商最深恶痛绝的现象之一,因为恶意窜货对轮胎企业、经销商、轮胎店乃至消费者都有着极大的危害!
对于企业来说,恶意窜货不仅使其销售渠道遭到摧残,更会让企业品牌大打折扣;对于经销商更为残酷,恶意窜货就意味着你的生存空间被大幅压缩,没有活路可言。
对于轮胎店和消费者来讲,消费者的轮胎质量得不到保障,轮胎店的声誉自然而然被毁。
目前,轮胎市场恶意窜货行为依旧十分猖獗,对此,轮胎企业一定要严惩,从根本上杜绝这种行为!
还是那句话:窜货猛于虎,若不铲除经销商和厂家都不好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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