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字源流:「丑」与「爪」

汉字「丑」其实是「爪」的本字,甲、金文的「丑」是在「又(手)」的基础上,将表示「手指」的笔画弯曲,以此来表示「手爪」状

所以,「又、丑、爪」一字分化,为同源字。「丑」很早就借用表示「干支字」,也即地支的第二位,在甲骨文和金文中,都是一个高频常见字。

由于「丑」的假借义比本义更为常用,故其「手爪」本义几乎完全废失,甲骨文中几乎未见「丑」表示「爪」的本义。

但是在藏于故宫博物院的西周青铜器【师克盨】的铭文中,就出现过一例用「丑」表示「爪」的例子:

【师克盨】是典型的册命金文,就是周王册封「克」继承先祖的军队官职「师」,铭文其句曰:「先祖考有爵于周邦,干害(通「护」)王身,作丑(爪)牙」。

大意是说「你的先祖曾经是周室的功臣,用干盾保护护周王,是周王最得力的爪牙」

引自《殷周金文集成4467》

可见「爪牙」在这里是「代喻」的用法,表示「勇敢强悍的武将」。在周代的《诗经·小雅·祈父》中,也有「爪牙」一词的相同用法,也即表示「王之爪牙」:

祈父!予王之爪牙。胡转予于恤,靡所止居? 

祈父!予王之爪士。胡转予于恤,靡所厎止?  

西周金文中非常多的词汇,都可以在《尚书》《诗经》《左传》等中找到,释读出土文献要熟读先秦典籍,不然很多金文根本看不懂,善用「二重证据法」的孙诒让、罗振玉、王国维等人,都受过旧学私塾的经学训练。

「爪牙」代喻「武将」,又如:

《汉书·李广传》:“将军者,国之爪牙也。

《汉书·陈汤传》:“战克之将,国之爪牙,不可不重。

也就是说,在先秦、秦汉古文中,「爪牙」的代喻用法,并不表示贬义。

「丑(爪)」在当作偏旁部首使用的时候,一般会变形「覆爪」,也即「一只悬爪」的侧视取像,字形如下:

「覆爪」用于偏旁,经常表示「抓、取」一类的动作,也可以说强调动态,就好像「止」与「辵(辶)」的关系一样,所以,这种表示动态动作的符号,在文字学中称为「动符」:

比如甲骨文的「采」,「覆爪」表示「采摘」:

甲骨文的「妥」,「覆手」表示「安抚」,「妥」的造字本义就是「安抚女子,使之安定」,当然另一说「妥」的造字本义是「劫掠女子」,与「孚(俘)」取意相同:「俘获男曰孚,俘获女曰妥」。

《書.武成》:肆予東征,綏厥士女。

还有诸如「受」,全字像「一手交付舟予另一手」之形,本义「接受、授予」:

又如「爰」,是「援」的初文,全字象「一手持绳牵引另一手」之形,本义是「引导、牵引」:

有时候「覆爪」也会变形为「竖爪」,如甲骨文「興」:

还有汉字「與、輿」中上半部分左右两边就是「覆爪」变形「竖爪」的形态。

輿

综上所述,汉字「丑」本为「爪」之本字,因为借用当作干支字,久借不归,本义废失。「丑」用作本义「爪」,仅仅有一例金文【师克盨】残存。

「丑(爪)」当作偏旁的时候,变形为「覆爪」和「竖爪」两种形态,以此强调动态的动作。

当然,古文字字形并不标准,很多时候「爪、手」通用不区分也是很常见,这一点也要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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