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考《涉税服务相关法律》:关注新增内容重视高频考点
最近,2021年税务师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教材正式出版。从教材情况来看,第十一章~第十五章每章都有一些新增内容。考生在对新增内容多加注意的同时,也要重视历年高频考点。
考点1:退伙
『真题』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可能导致合伙人被除名的事由有()。
A.因故意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B.因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C.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D.未履行出资义务
E.合伙人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答案及解析』ABCD。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1)未履行出资义务;(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3)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4)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
『拓展习题』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属于普通合伙人当然退伙事由的是()。
A.合伙人未履行出资义务
B.合伙人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C.合伙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D.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答案及解析』B。选项ACD均属于可以决议将其除名的情形。
考点2: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
『真题』根据《公司法》规定,下列公司可以收购本公司股份的情形中,应当自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所收购股份的是()。
A.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所必需
B.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C.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D.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答案及解析』C。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
『拓展习题』根据公司法律制度规定,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有关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下列各项中,属于该有关决议的有()。
A.合并、分立
B.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
C.减少注册资本
D.转让主要财产
E.连续5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5年连续盈利,并符合法定分配利润条件
『答案及解析』ABDE。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1)公司连续5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5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法定分配利润条件的;(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不包括减少公司注册资本);(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考点3:管理人的资格
『真题』根据《企业破产法》及司法解释规定,下列关于管理人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A.管理人可以由财政、审计部门担任
B.管理人可以由依法设立的社会中介机构担任
C.管理人可以由有关部门、机构人员组成的清算组担任
D.个人依法也可以担任管理人
『答案及解析』A。选项B中,管理人可以由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担任。选项C中,管理人可以由有关部门、机构的人员组成的清算组担任。选项D中,人民法院根据债务人的实际情况,可以在征询有关社会中介机构的意见后,指定该机构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并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管理人。
『拓展习题』根据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主体中,不得担任管理人的有()。
A.因不适当履行职务,被人民法院从管理人名册除名之日起未逾3年的李某
B.缺乏担任管理人所应具备的专业能力的汪某
C.破产申请受理前根据有关规定成立的清算组
D.因涉嫌违法行为正被相关部门调查的吴某
E.因执业存在重大过失行为,受到行业自律组织行政处罚之日起未逾3年的赵某
『答案及解析』ABDE。社会中介机构及个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人民法院认为不宜担任管理人的其他情形”:(1)因执业、经营中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行为,受到行政机关、监管机构或者行业自律组织行政处罚或者纪律处分之日起未逾3年;(2)因涉嫌违法行为正被相关部门调查;(3)因不适当履行职务或者拒绝接受人民法院指定等原因,被人民法院从管理人名册除名之日起未逾3年;(4)缺乏担任管理人所应具备的专业能力;(5)缺乏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6)人民法院认为可能影响履行管理人职责的其他情形。
作者:东奥会计网校教研团队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