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公共收益可以“滥发”福利吗?贵州一小区业委会公告引争议

8月20日上午,新浪微博 @贵州头条排行榜 发出的一则消息蹿红了网络,也让贵阳市民们羡慕了一把。文章称,有一所小区的业委会准备给业主发放中秋节过节费600元。让人羡慕嫉妒恨。

▼公告内容:

业委会与物业公司合同规定返收益

20 日中午,银海嘉怡花园小区的瀚洋物业公司的黄经理证实了此事,并告知了这份公告内容的来由:黄经理介绍,银海嘉怡花园小区建成于 2005 年,这个小区住户一共有 1200 户左右。在2008 年,该小区里成立了业主委员会;在2013 年,业委会代表业主与物业公司签订了新的物业合同。

经过双方商量,在该份合同里明确了一项条款:每月返 1 万元的小区公摊收益(电梯广告、小区公共区域摆摊收取的管理费、停车费收益等)给业主,由业委会代收管理,部分作为业委会办公经费及小区业主维修基金的补充。

业委会公开收益

'我们也是根据《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的法律规定,跟物业公司商议的这个内容,'该小区原业主委员会成员孔先生说,最近,小区业委会正在准备换届选举,原业委会便将 2013 年到今年的整体收益向小区的业主们进行了公示。

该公示显示,银海嘉怡花园业委会收入的小区公摊收益从 2013 年 2 月 10 日—— 2019 年 7 月 30 日,共计 113 万 3 千余元,除去 28 万 2 千余元的支出,剩下的金额为 85 余万元。
'拟给每户业主发放的 600 元钱,就是从这 85 万多元里出,大约会发出 70 多万,还剩 10 多万,他们将交个下一届业委会作为办公经费。'黄经理说,这笔钱的使用由业主们决定,物业公司只是配合执行,该公告正在征求意见,如大多数业主无异议,物业公司将代为发放。
公共收益何去何从
意见
8月20号,记者在银海嘉怡花园小区看见了宣传栏里张贴着的公告,对于公告上所提及的福利,小区业主们觉得很自豪。
小区业主:我们小区肯定还是不错的,我们自己都觉得很好。别人都很羡慕;
小区业主:上一届业委会做得比较好,还有福利发,所以说都挺满意的。
小区业主:业委会、物业的好意我们心领了,但我们建议,这笔钱还是留存给下一届业委会。小区业主张先生、蒋先生、白先生等人表示,从长远来看,小区已有 10 年以上的历史, 各种设施逐渐老化,需要不少资金维修维护。
小区业主: 11 年才积攒了 80 多万元不容易,如果今后小区各种维修维护需要钱,如果到时资金不够,发钱容易,收钱难,再筹集资金就没那么容易了。
小区业主:业主们的维修基金动一笔就少一笔;另外,还要预防小区有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万一物业公司更换,有几个月小区的保洁、保安等需要业委会来牵头管理呢 ……

陈主任说,我们现在还在意见征集期间,还没有最后定,因为按照物权法规定,这个钱属于全体业主,要百分之五十以上的业主同意,我们才能发放,一周后出结果。如果大多数业主同意,他们就直接发放给各位业主,倘若大多数业主想继续用这笔资金维护小区各项设施,他们将做好资金使用监管,进一步改善小区人居环境。

文章来源|贵阳晚报最黔沿  百姓关注

编辑、排版|情报员小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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