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找旧日时光的妄想症病人
文/3度 图/网络
阳光如果不很刺眼,就让人感觉温暖。早上醒来的第一件事,就是打开窗户换掉这憋闷了一晚上的污浊气体,这个习惯自小至今,无论雨雪交加还是风和日丽,从没有改变过。峰哥说我的性格异常的偏执,认定的事情会一头撞上去,养成的习惯会伴随一辈子,后来峰哥还说:被我爱上的人,会生活的很惨,因为我爱,所以会整死他。而被我忘记的人,我永远不会记起。
不出所料,那辆灰色的车在我家对面的停车位里,看到我开窗户,车窗也降了下来,隔条路的距离去看一个坐在车里的人,对于我这双600度的近视眼,根本是看不见的。但我知道峰哥在里面,每年的今天,他都要呆在我家的对面,直到看见我才会离去。这天,是我生日的前一天,他说过,每年他会是第一个给我过生日的人,虽然以隐形的方式。
那年夏天,我20岁,刚从学校毕业。人不轻狂枉少年,那个年龄正是无法无天的年龄,一群男男女女的狐朋狗友深夜结伴爬山;白天趴窝睡觉,哪怕爹妈叫破了喉咙也不起床;睡到12点起床吃饭、一群姐妹化着浓妆扮成熟去唱廉价的KTV;傍晚一群人拼酒到夜半,回家继续挨父母的骂。
终于,父母再也忍受不了我的疯狂,以旅游的名义把我送到远在江南的一座小城,我的姨妈在那里开了一个电脑培训班,说是电脑培训班其实就是租赁了一二十台破电脑,请了三个年轻的大学生教课,教一些无关紧要的指法、打字,还有上网。
1995年的电脑还是古老的黑白屏,用的还是DOS系统,进入电脑界面需要输入一长串的英文字母,但与我而言,那是一个新奇的世界,我开始专注于学习电脑操作,虽然只有一个月的时间。
姨妈给我安排的专门的老师,就是峰哥,在读大二。第一次见面我叫他老师,他摸着我的头发说:“我比你大不了几岁,叫我峰哥就行。”
刚开始的学习不太顺利,进入系统非常缓慢,再加上进入系统的口令经常出错,更是让我十分懊恼,峰哥站在我的后面,耐心的指导我,教我手指在键盘上摆放的位置,笨拙的我依旧找了半天键盘上的字母,越找越着急,峰哥见状便从座位的后面拥了我,双手在键盘上示范,他的脸离我很近,我听到他呼吸的声音,闻到他身上淡淡的烟草味,那是我不喜欢的味道,我一项喜欢不抽烟、干干净净的男生,可是我还是一次便记住了峰哥身上的味道。
三周的时间,我熟练了指法,学会了打字,最后一周峰哥开始教我上网,那时候我白天、夜晚都在练习打字,用不好记的五笔打字,速度几乎可以和峰哥相比较。那晚,峰哥感叹的说:“你练习的刻苦,打字的速度提高的很快,如果不回家的话,可以到我的复印社来。”虽然他只是一时的感概,但我记住了他的话,这或许是我告别以前那种混混沌沌生活的最好机会。
我用培训班里的固定电话打给爸爸,说我找到了工作,要留在这座江南小城里,我喜欢这里的湿润的气候,喜欢清晨河面上的烟雾缭绕,更是喜欢身着旗袍的女子撑着油纸伞走在青砖路面上的高跟鞋的声音。电话里,我描述着属于这里的美好,爸爸纵有不舍,但还是同意了,他交待说:“如果不顺心,就赶快回来,家是永远的港湾。”
峰哥在学校的门口开了一个小小的复印社,还有卖相机胶卷、冲洗照片,我跟着店员学习了两个月之后,峰哥便把店交给我打理,大三的他已经十分忙碌,早上不到八点便去学校准备,晚上有时候快12点才回来。
复印社很小,但是里面有一个单间,峰哥每天都住在那里,里面有简单的厨房用品,每天的午饭和晚饭,我在这里解决。我们平日几乎不见面,我住在姨妈家,白天八点半到店里忙碌,晚上七点便回去,与峰哥的联系便是店里的那台固定电话,每天12点十分,峰哥在学校吃完饭,电话会准时响起,叮嘱我吃饭,当然老板关心的还是一个上午的生意情况。如果遇到冲洗照片的生意,他会非常高兴,而大学生冲洗照片也是经常的事情。
比较于北方,南方的雨很细、很软、很粘稠,如同南方女人的腰肢一样让人着迷。我喜欢在烟雨蒙蒙的傍晚,不带雨伞的步行回去,虽然到家湿了衣,但心底的柔软好像被激发出来,连眼睛也散发出柔和的亮光。但雨时常也会很大。
我呆在这个小城快要一年的时候,一连几天不定时的下暴雨,外出相当危险,峰哥为了照顾我,晚上住在学校,我就住在这家小店里,峰哥开玩笑的说:“你除了工作还帮我看店,真是个好员工啊,我真是赚大了。”
那天晚上如同往常一样,我九点多便上了锁,躺在床上休息,峰哥在外面敲门,我开了门看着他进屋、换鞋、喝水,然后走到我面前牵了我的手,拉我入怀,一切发生的非常突然,但也非常理所当然。那年,我20岁,还以为,爱是占有。夜半,峰哥在床边抽烟,我从他嘴里把烟拿了过来,放在嘴里用力吸了一口,烟头的光亮散发从未有的灼热,我把烟头按在峰哥右边的大腿上,用力的,使劲的按了下去。空气中弥漫着烤肉的味道,峰哥弹跳了起来,恐惧对我吼叫,问我是不是疯了。我只轻轻吐出了几个字:“我的记号,以后你是我的。”
小店的生意从那之后特别的好,白天我拼命的打理生意,一个人干几个人的活儿,晚上与峰哥纠缠在一起。峰哥大腿上的烫伤经过消炎、吃药,留下了属于我的痕迹,每次他看着那个疤痕的时候,都会恨恨的拿捏着我的下巴说:“小女人,你还真狠”,每次他发出这样的狠话的时候,我都会回敬道:“我没有让你为我抽取一根肋骨,只是烫了一个疤痕而已”。
生活,一如既往的继续,峰哥为我申请了QQ,里面只有他一个人,QQ的联系从频繁到更频繁,再从稀少到更稀少,只用了半年的时间。而峰哥在这半年时间里从店里拿的钱越来越多,店的盈利也开始出现赤字,这不是我没有好好打理,而是他花钱太厉害了。那个时候以为,峰哥一定会娶我,直到他的突然消失。
生日那天,峰哥为我买了一枚戒指,晚上昏黄的烛光下,他唱起张宇的那首《都是月亮惹的祸》:
都是你的错轻易爱上我
让我不知不觉满足被爱的虚荣
都是你的错你对人的宠
是一种诱惑
都是你的错在你的眼中
总是藏著让人又爱又怜的朦胧
都是你的错你的痴情梦
像一个魔咒
被你爱过还能为谁蠢动
我承认都是月亮惹的祸
那样的月色太美你太温柔
才会在刹那之间只想和你一起到白头
我承认都是誓言惹的祸
偏偏似糖如蜜说来最动人
再怎么心如钢也成绕指柔
唱到这里,峰哥已是泣不成声,他告诉我:今晚我们是在一起的最后一个晚上,他要回到他的家乡,那里有他的父母双亲,更有他已经订婚的未婚妻。他还告诉我:以后要好好工作,找个好男人嫁了吧,不要找像他这样懦弱的男人。
顿时我明白了,为什么这段时间他不停的从店里拿钱,几百几百的拿,总是说毕业季需要宴请,毕业季需要办理各种手续。那天晚上,我们疯狂的在一起,我要榨干他的最后一滴血,事后,他抽着烟对我说着对不起,但我已经心如死灰。我拿起一支烟凑近他,用他的烟火点燃了,抽了一口,咳出了眼泪,再抽、再咳。他劝说着,自责着,我狠吸一口,对着他的左边大腿狠狠的按了下去,比上一次更用劲。他想跳起来,我用低沉的声音告诉他:“峰哥,你玩弄我,至少要痛一下,别跳,要不然你再也走不掉,我会纠缠你一辈子”。
他当真没敢跳起来,只为,怕我无休止的纠缠,我泪如雨下。
我23岁那年,回到了父母的身边。
24岁那年,听到了峰哥的婚讯。
27岁那年,峰哥离婚了。
那年,在我生日的前一天,他开车来到我所在的县城,想请求我的原谅,但再多的请求也敌不过心如死灰。
他说:今后的每一年,他都会是第一个给我庆生的人。
我说:你随意,我们生死都会天各一方。
30岁那年,我有了现在的婚姻。
之后每年生日的前一日清晨,家的对面都会停放一辆车,在我开窗之后离开,我知道:那只是一个寻找旧日时光的妄想症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