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芬、许攸打算废掉汉灵帝,曹操当场反对,原因是什么呢?
“亲小人,远贤臣,此后汉所以倾颓也。先帝在时,每与臣论此事,未尝不叹息痛恨于桓、灵也”,这是诸葛亮在《出师表》中对刘禅的一番慷慨陈词。在东汉十二帝中,汉灵帝刘宏无疑是昏庸无能的一位。汉灵帝执政时期,继续重用宦官、扶持外戚,东汉政治进一步恶化,并在光和七年(184)爆发了黄巾大起义。
正因如此,当时的许多有识之士都主张废掉汉灵帝,时任冀州刺史的王芬和南阳名士许攸便是其中的典型代表,史称“冀州刺史王芬、南阳许攸、沛国周旌等连结豪杰,谋废灵帝,立合肥侯”。他们精心准备了一个废黜汉灵帝的计划,但当他们将这一计划告诉曹操时,却遭到了曹操的拒绝。那么,曹操为何会拒绝废黜昏庸的汉灵帝呢?他又是如何考量的呢?
在《三国志·武帝纪》注引的《魏书》中,曾详细记载了曹操拒绝废黜汉灵帝一事的理由,即:
夫废立之事,天下之至不祥也。古人有权成败、计轻重而行之者,伊尹、霍光是也。伊尹怀至忠之诚,据宰臣之势,处官司之上,故进退废置,计从事立。及至霍光受讬国之任,藉宗臣之位,内因太后秉政之重,外有群卿同欲之势,昌邑即位日浅,未有贵宠,朝乏谠臣,议出密近,故计行如转圜,事成如摧朽。今诸君徒见曩者之易,未睹当今之难。诸君自度,结众连党,何若七国?合肥之贵,孰若吴、楚?而造作非常,欲望必克,不亦危乎!
在立足这段记载的基础上,笔者将曹操拒绝废黜汉灵帝的理由大致归纳为以下两点:
其一:废立之事,属于天下最不祥的事情。
在古代社会,皇帝又称天子,故而废立皇帝就相当于废掉上天之子,属于逆天之举,是一件十分不吉利的事情。无论是否废黜成功,都属于不祥的事情。在当时封建迷信十分盛行的时期,不祥之事往往意味着更大的风险和代价。曹操当时尚属于发展时期,自然不愿冒此难以预料的风险。
其二:废掉汉灵帝的时机和条件并不具备。
曹操以商朝伊尹废太甲、西汉霍光废刘贺二例,论证废立之事需要具备足够充分的条件和基础。而反观当时的形势,并不符合上述二例。一方面,汉灵帝虽因宠信宦官而大失民心,但还没有达到非废不可的程度;另一方面,仅以王芬、许攸等数人之力,力量过于单薄,如若擅行废立势必难以成功。
正是基于上述两点的考量,曹操拒绝了王芬、许攸等人拉拢自己参与此事的请求。而后历史的发展,果如曹操所料,王芬废帝之举很快以失败收场。事实上,从这件事情中,可以看出曹操此人具有准确的形势洞察力和判断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