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岁陈独秀与23岁潘兰珍的旷世恋,“这不就是我家的老头子吗?”
1930年下半年,陈独秀为躲避国民党的通缉,迁居到熙华德路(今长治东路)上一座石库门房子的前楼,而一墙之隔的后楼,就住着23岁的潘兰珍。
潘兰珍4岁时随父母从南通逃荒来到上海。为分担父亲的负担,她很小去纺织厂做童工。后来,因受流氓的欺骗,生了一个孩子却夭折了,她也被抛弃,一个人凄苦独居。
陈独秀以“李先生”的假名搬来,出于安全考虑,很少出门。这便让他有机会与潘兰珍朝夕相处,两个人不仅生活上互相照顾,陈独秀有空还教她识字读书,进行启蒙教育。就这样,二人渐渐萌生爱情。陈独秀看到潘比自己小29岁起初不敢者望。这时,播兰珍倒拿出了常人没有的勇气。终于结合在一起,同居了。
潘兰珍对陈十分信任,陈被捕前,竟然与这个藏有巨大秘密的人物共同生活了两年时间,却未对他有一点怀疑。当然,这也与陈独秀“老谋深算”是分不开的。
1932年由于唯一知道陈独秀住址的”谢秘书”的出卖,他被捕了。说也凑巧,这天潘兰珍正好不在家。一个月前,因为一件小事,二人争执起来,她生气回了浦东娘家。所以,陈被捕时,她得以幸免。但当她从报纸上看到国民党逮捕陈独秀的消息和照片时,才恍然大悟,惊讶地说;“这不就是我家的老头子吗?”
陈独秀被捕后,不忘为潘着想,恳切委托昔日学生高语罕做善后工作。为此,从1932年1月至1933年4月,他多次在狱中写信给高语罕。
首先,对出于无奈向潘隐瞒真实身份达两年之久,要高代为表示歉意,并询潘”对于我,以前未曾告以真姓名,及她此次失去衣服,有怨言?”
其次,对于因此给潘造成的损失,陈感到难过和有责任。被捕后半个月,他要高语罕再到他家寻觅潘的财物,说在其书桌抽屉内藏有一小袋,“系女友潘君之物,她多年的积蓄,尽在其中,若失去,我真对她不起”。
最后,为了不再牵连于潘,陈提议从此断绝关系,自谋出路。
遭遇此事,潘兰珍本可趁机远遁,但量,令人料想不到的是,她竟是一个女丈夫。不仅不避嫌、不怕险,只身来到南京,租一间小屋,化名“王素芬”,每天五时必到狱中照顾陈的生活。
就这样,潘兰珍一直照顾到陈三年后出狱。期间,潘兰珍看到众多国民党达官贵人和社会名流来探望,并馈赠各种衣物和钱财,其中仅贵重的皮袍子就送来八件。陈用不了就转送狱中难友。这也使潘大开眼界,对这个“老头子”满心的崇拜。
出狱后,潘兰珍始终如一地陪伴和照顾陈独秀的生活,由此也赢得了与他们一同生活的陈独秀三子陈松年一家的接受和尊敬。
1942年5月27日,陈独秀在病贫交加中逝世于四川省江津县石墙院小山村。据当时杨鲁承家做佣人的吴元珍回忆:“埋葬陈独秀那天,陈太太(即潘兰珍)一路上哭得死去活来。”
(唐宝林《陈独秀传》读书笔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