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振兴
精心选定的 名优秀的年轻干部奔赴一线担任完胜脱贫攻坚,衔接乡村振兴的“新书记”。乡村治,社会安,国家稳。乡村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治理体系中最基本的治理单元。乡村治理的“基石”位置,决定了乡村治理对于整个国家治理的基础性作用。可以说,没有乡村治理的现代化,就没有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同样,乡村振兴也离不开乡村治理,因为治理有效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
按照“全面排查、逐村分析、上下沟通、集体研判”的程序,由县委书记带头,县级领导班子成员带队,结合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深入包联乡镇,对照基层党组织书记不胜任不尽职、基层党组织没有战斗力等6类问题,逐村摸排走访,逐人分析研判,建立排查台账。由县委组织部会同县纪委监委、县委政法委等部门,根据排查情况,综合运用党组织书记年度分析评价、年度考核、末位淘汰等方法,及时调整退出了一批不胜任、不称职的村党组织书记,确定了 个腾退村,其中软弱涣散村 个、贫困村 个、集体经济薄弱村 个。
由县委组织部牵头,联合纪委监委、公安局、法院、检察院、信访局等12个部门,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联审,严格审查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按照人岗相适原则,让熟悉党务的干部到党建工作落后的村,让懂经营、会管理的干部到集体经济薄弱村,让善于解决复杂问题的干部到信访矛盾村。 名选派干部中, 人曾经在乡镇或农村工作,有较丰富的农村工作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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