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文三 | 竹笋抒怀
我喜爱竹林,平时到山涧溪旁、胜地景区游玩,要是碰上一片竹林,就会喜不自胜,看到炮弹似的竹笋林立,我便会产生诸多的联想。
从古到今,不知有多少文人画士对竹情有独钟。司马光称它“柯叶不改绿”,苏轼赞它“可折不可辱”,郑板桥更是一生以竹为友,“四十年来画竹不辍”。我呢,爱竹之深,爱笋则更甚。
少时,正是国家困难时期,终日饥肠漉漉,饿得全身的筋肉都簌簌地发抖,那种对食物的强烈渴望,现在的人恐怕难以理解了。我居住的村庄就在山坡脚下,抬头便可望见毛竹林。那一年春天,约了几个小伙伴上山做游戏,阿荣十二岁,眼睛长得大而圆,挺机灵的,最有主意,无论什么事,我们都听他的。他个子长得不高,面黄肌瘦的,可力气却不少。阿伟十岁,长得倒胖,脑子里尽是坏水,最老实,说起话来笨嘴拙舌的,心地却顶好。我在四五个伙伴中数年纪最小的一个,总是跟在阿荣的屁股后头,听人使唤跑腿。
游戏累了,就张开臂膀躺在山地上晒太阳。阿伟说:我们挖笋吃吧。经受了一个寒冷饥饿威胁的我们,面对着鲜嫩脆生的竹笋早已垂涎三尺了。阿民说:“不行,队长要来夺的。”(当时要是发现谁偷笋就要罚钱,在全村分糖以示处罚,俗名叫“开销”。)。“怕什么,现在没人。”阿伟说。正犹豫间,阿荣说话了:“阿民去把笋拗来。”阿荣的话像圣旨似的,谁也不敢违抗。我也跟着阿民去拗笋。“啪”的一声,米把高的笋断了。于是大家忙着剥笋壳,用石头敲开竹笋分着吃。脆生涩甜的竹笋,填充了饥饿的肚皮,驱走了偷窃的恐惧。正高兴间,看山的队长凶狠的声音嚷了起来:“谁在偷笋了!”于是乎,我们忙不迭丢掉正在吃的竹笋,赤着脚向山岗那边飞也似的地跑去,我落在最后头,拼命跑。队长终于没有追来。我们越过山岗时,我才发现我的脚板流着血,我赶紧停下来,用手捂着伤口。阿荣从破衣上扯下一块布帮我扎了起来。此后,由于经常要在田间地里拔草干活,伤口化了脓,烂了近半年的时间才好,留下了一个大疤痕。
昔年的许多往事都像烟云一般消散了,唯独这竹笋的形象却深深地刻在了我的心里。后来,我离乡上学,又工作。每当我回到村里,我总要钻进村前的那片竹林,去回味一下那个特殊年代的生活。现在谁也不会来偷笋吃了,五角钱一斤的竹笋早已不是稀罕之物了。据说这片竹林已被阿荣承包了,每当我回家,凑到季节,阿荣总要送些竹笋给我吃。我说:现在竹笋的味道也变了,总不如小时候来得好吃。阿荣说:“主要是生活条件不同了。”我想了想,大抵也是。
我爱笋,起初是因为饥饿使然,随着年龄和知识的增加,渐渐地,我对竹笋的爱有了更深一步的理解。
首先,是因为它具有坚强的性格。它从不选择地势,无论是山丘肥沃的土地上,还是悬崖贫瘠的罅隙中,只要扎下了根,就不怕硬、不怕压,无论经历多少风霜雨雪的磨难,它总是不低头屈服,不畏惧退缩,从土坎乱石中、峭崖缝隙中挺胸而出,去迎接春光雨露,永远保持着一种不屈不挠、旺盛昂扬的生机,给人以力量和启迪。
其次,是因为它敢于竞争,迅速成长。春天,枯草吐绿,秃枝发芽,一派万物竞长的气势。而竹笋的成长的速度是万物的冠军。据测定,春笋一昼夜可长三尺高。在一个雨后的黄昏,我曾去竹林中钉了一根小木棍和一根竹笋齐高。第二天清晨去看,果然是“雨后春笋,茁壮成长”,那根竹笋竟然比小木棍高出了40多厘米。
我爱笋,还因为它毫无自私自利之心的精神。人们需要它成材时,它就顽强地拼搏,一年中可长成两三米,过了三五年便可为人民服务,做成生产生活用的蔑簟、竹篮、凉席等供人使用。即使不马上牺牲,出人头地了,也依然虚怀若谷,高风亮节。当人们需要它早作贡献时,它绝不吝啬,甘愿在襁褓中就献出自己,成为人们的席上珍,或做成笋干、酱菜,用来招待客人。它既不因为生命短暂而悲戚,也不为贡献平常而悔恨,总是那么默默无闻,乐于奉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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