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查、禁售、下架、召回...动真格!广东、江苏多地查罚非药品,明令水产非药品停止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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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销商注意了,水产养殖投入品监管整治风暴来了!多种产品被下架、停售......
  • 文/ 水产前沿

广东新会大螯开始查处非药品了,这是真的么?

“排查已经进行两天左右了”

“我们没有收到通知他,不知道呀。”一大螯药店朋友反馈。

市场信息反馈不对等,但事实上,2021年3月10日,一中山公司在新会大螯被查处了,其生产的肠康等水产非药品不得销售,责令立即停止。

我们回过头来看下被查处产品的说明书:

2021年1月8日,农业农村部下发《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水产养殖投入品监管的通知》(农渔发【2021】1号)正式打响了水产养殖投入品监管的第一枪。文件指出依照《兽药管理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用于预防、治疗、诊断水产杨慧动物疾病或者有目的地调节水产养殖动物生理机能的物质,主要包括血清制品、疫苗、诊断制品、微生态制剂、中药材、中成药、化学药品、抗生素、生化药品、反射性药品及外用杀虫剂、消毒剂等,应按兽药管理。强化了水产养殖用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管理,并决定试行水产养殖用投入品使用白名单制度。按照通知,从该产品说明说表述,该产品被认定为假兽药,通知停止经营销售。

有养殖户表示:“都没提前发什么查处通知,这次查得好详细啊!”

“看来这次国家相关监管部门摇动真格了,列表中的项目列得很详细,看来相关部门准备很充分。”

由此可见本次政府监管部门的决心之大以及速度之快。据悉今天江苏涟水的渔药市场也在查处非药品:GSP店不得经营非药品。

据了解,目前,江门新会很多药店被吓得直接关门,几乎很多厂家都在召回产品,药店把药品都重新退回去了,特别是包装说明不合规的产品!

厂家向经销商发出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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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反馈目前真实的执法是这样的:事件一出,笔者马上与江门大螯的经销店行业人士取得联系,得到的回复是暂时未听到任何关于详查药店资质以及相关产品下架的事情,该消息还没有在大螯广泛传开。据知情人反馈道:该被查处的药店就在他们的经销商客户隔壁,相关执法部门就只是针对该药店进行了查处,对不合规的产品进行检查,依法勒令其禁止销售,但并没有如网上传得那么严重!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江门鹤山昨天也开始查起来,情况与新会地区类似。据当地药店陈老板反馈:“当前执法部门查的是一些含有药成分以及产品成分不明的产品,特别是抗生素、杀虫剂之类的,如果是“动保”这类的产品,鹤山这边并没有查的,我卖的是一些调水、营养以及一些中药之类的产品,暂时是不怕的!”

据了解1号文件中的白名单制度针对的是使用端,而不是针对生产或者经营端,本次广东新会开始从药店查处,实属始料未及。同时,也可以从侧面推敲相关部门在关于执行农业农村部1号文件精神在不同的地区执行的力度以及标准上有所差异。

据了解,目前当地很多药店可能会选择下架部分产品,按照合规路径走。行业资深人士劝告相关企业兽药原料只能生产兽药,不能作为非药品,饲料添加剂目录的原料,只能生产饲料添加剂和预混合饲料添加剂,也不能作为非药品。严格监管接下来是必然事件,广东应引以为鉴,先检查下营业执照,有没有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证等。

业内专业人士评价:

《兽药管理条例》对兽药生产、经营、使用等环节做了详细的要求,对渔药店进行检查也是农业执法部门多年来一直在做的工作,只不过在今年一号文件出台后,检查的具体内容有了更详细的规定。对市面上广泛存在的水质改良剂、底质改良剂等进行查处的原因是有很多不法企业打着水质改良剂等旗号将违禁药品、人用药品、农药等使用到养殖生产中,给食品安全带来了巨大的隐患,给执业兽医开具处方带来困惑,低质低价的恶性竞争也给正规企业的经营带来了影响,劣币驱逐良币的情况愈加突出。

农业农村部这样做的初衷一定是好的,个人感觉规范渔药等投入品的关键点在于执业兽医及乡村兽医,虽然渔药购买途径逐渐多元化,网络销售等越来越多,但是绝大部分渔用投入品仍是通过基层渔医、执业兽医销售出去的,加强对基层渔医、执业兽医的培训,加强职业道德的培养,提高准入门槛,重点要提高他们水生动物疾病防控的系统化知识,渔药鉴别能力。另外在监管的同时是不是也能考虑到白名单的动态变化,日后将一些经过市场验证,养殖中的必需品能在评估后纳入白名单,更好地为养殖服务。

总而言之,对于国家加强水产养殖用投入品监管,不要反应太过偏激,企业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方向走,药店在经营过程中不合适的产品该下架则下架即可!有行业人士预测,广东新会的执法有可能还不是最严厉的,国家监管接下来可能更紧,提醒企业、经销商等应在这个过程中做好及时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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