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麦历史发展的简介
丹麦王国(丹麦语:Kongeriget Danmark,旧译为“嗹(lián)国”、“嗹马”),简称“丹麦”,为北欧五国之一,是一个君主立宪制国家,拥有两个自治领地,法罗群岛和格陵兰。北部隔北海和波罗的海与瑞典和挪威相望,并与之合称为斯堪的纳维亚国家,南部与德国接壤,首都兼第一大城市是哥本哈根。
1397年6月与瑞典、挪威组建卡尔马联盟,并成为联盟的领导者,世界上第一面国旗便是1219诞生的丹麦国旗,被称为“丹麦人的力量”。
丹麦是一个高度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也是北约创始国和欧盟成员国,拥有极其完善的社会福利制度,经济高度发达,贫富差距极小,国民享受极高的生活品质。
公元前1万年左右,日德兰半岛开始有人类居住,以狩猎为生。
公元前4200年~前3400年左右,定居在这一地区的人类进入新石器时代,开垦土地,耕耘农作。公元前400年左右进入青铜时代。
丹麦人擅长航海,常南下罗马帝国以琥珀、燧石等换取谷物和其他用具。他们往往亦商亦盗,在夏季纠众出海进行抢劫。
公元793年丹麦海盗袭击了英格兰的林第斯法恩岛。自此以后,丹麦海盗对英格兰的侵扰规模越来越大。871年丹麦海盗占领伦敦。878年英格兰国王阿尔弗烈德大帝和丹麦海盗媾和,双方平分英格兰,丹麦移民在英格兰东北部建立“丹麦区”。1016年丹麦国王克努特大帝攻占英格兰全境,并建立了版图包括挪威、英格兰、苏格兰大部和瑞典南部的“北海大帝国”。这个帝国在1042年瓦解。
12世纪中期以后,瓦尔德马一世(1157年~1182年在位)开创了强盛的君主专制封建王朝,通过侵略战争占有爱沙尼亚、易北河以北地区和果特兰岛。
1397年在丹麦女王玛格丽特一世(1353年~1412年)主持下召开卡尔马会议,丹麦、瑞典和挪威组成联盟,丹麦处于统治地位。卡尔马联盟前后共维持了126年。原挪威属地格陵兰、法罗群岛转归丹麦管辖。在此期间,丹麦为打破汉萨同盟对波罗的海经济支配权继续对外扩张,经过长期战争并吞了石勒苏益格和荷尔斯泰因。长期战争耗费了丹麦大量财力,导致赋税加重。富豪贵族兼并土地引起农民暴动。
14世纪中叶黑死病又夺走近一半人口的生命。为平息不满和动乱,国王克里斯蒂安一世(1448年~1481年在位)于1468年召集了四级会议寻求支持。但是暴动连绵不断,尤其在瑞典。克里斯蒂安二世(1513年~1523年在位)于1520年亲率重兵攻克被瑞典独立派占领的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并且屠杀了大批参与叛乱的瑞典贵族,触发了达拉纳起义,1523年丹麦军队战败,瑞典宣布独立。
此后,丹麦为争夺波罗的海控制权和周围地区同瑞典反复较量,如1563年~1570年北方七年战争、1611年~1613年的卡尔马战争等,但历次战争都以失败告终,致使疆土日益缩减。
三十年战争期间,丹麦情况更为不利,1657年全境为瑞典所占领。其后,在1675年~1679年斯堪尼亚战争、1709年~1720年北方战争中也败于瑞典。由于国力削弱,丹麦避免卷入当时欧洲大陆的混乱纷争。在七年战争、英法战争(1766年~1783年)以及法国大革命初期丹麦都保持中立或避免介入。
丹麦航运业和海外贸易十分发达,商船队仅次于英国居欧洲第二位,并拥有一支规模可观的舰队。16世纪末丹麦成立东印度公司,在西印度群岛和几内亚拥有殖民地。1767年丹麦宣布同俄国、瑞典组成“武装中立同盟”,在美国独立战争期间独善其身,法国大革命期间丹麦再次中立,英国便不宣而战,于1801年发动哥本哈根之战。又于1807年派遣名将霍雷肖·纳尔逊率领的舰队炮轰哥本哈根,丹麦海军全部覆灭。丹麦转而支持拿破仑一世,1807年~1814年期间同法国结盟对抗英国。拿破仑失败后,瑞典国王贝尔纳多特又从丹麦手中抢走了挪威。
连年战乱使丹麦经济受到很大破坏,农业尤烈。政府不得不进行改革,限制地主贵族的特权。丹麦本土在1799年、石勒苏益格和荷尔斯泰因在1804年先后将农民的义务劳役制改变为佃赋制,从而结束了中世纪以来农民对地主的人身依附。为了缓解财政困难,丹麦将西印度和几内亚的殖民地出售。直到19世纪中叶,财政状况才有所好转。
由于德意志民族主义的影响和普鲁士的直接干涉,石勒苏益格和荷尔斯泰因局势动荡不安,1848年爆发起义,要求脱离丹麦并入德意志联邦。丹麦与这两个公国进行了近 3年的战争,最后在普鲁士停止向石勒苏益格进军情况下勉强取得胜利,保住了这两个公国。1864年丹麦宣布将石勒苏益格并入丹麦并使它和荷尔斯泰因分离,普鲁士便联合奥地利出兵干涉。丹麦失败后签署了《维也纳和约》,将石勒苏益格和荷尔斯泰因割让给普鲁士和奥地利。
在1848年法国、德国等欧洲国家民主运动的影响下,丹麦立宪会议颁布了宪法,废除君主专制政体,改行君主立宪制,并实行有财产限制的普选制。1870年代表富农阶级利益的左翼党成立。1871年丹麦社会民主党成立,并在全国各地建立起工会组织。19世纪末叶,丹麦工业化迅速发展,造船、电信和制造工业开始具有一定规模。农村村社制为合作社制所取代,农业向专业化方向发展,成为世界主要农业国之一。
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丹麦执行中立政策,后应德国的要求布雷封锁了松德和贝尔特海峡水域。德国投降后,丹麦要求在石勒苏益格举行公民投票解决归属问题。1920年通过公民投票石勒苏益格北部归还丹麦。
1924年丹麦社会民主党首次单独组成政府。面对棘手的失业问题和经济萧条,社民党政府提不出妥善解决办法,执政两年后被迫辞职。1929年经济大衰退时期,社民党大选获胜,和激进左翼党联合组阁,此后除有几次短暂失利外直到70年代均由社民党单独或联合组阁。在经济方面,30年代西方经济大萧条亦波及丹麦,1933年失业率达40%,政府将货币大幅度贬值以刺激出口。1933年、1934年同英国、德国先后签订了农产品协议,并相应调整了农业生产,缓和了经济萧条的影响。
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前,丹麦没有卷入欧洲大陆的纷争,并于1939年接受德国提出的互不侵犯条约。但是法西斯德国背信弃义,于1940年4月9日大举进攻,丹麦政府当天宣布投降。1941年格陵兰、冰岛和法罗群岛由美军占领,与丹麦失去联系。1944年冰岛独立,格陵兰、法罗群岛归还丹麦。
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丹麦人民在“自由委员会”、“国土与人民”等组织领导下,以各种方式展开了反法西斯德国和本国纳粹分子的斗争。随着德国统治和搜刮的变本加厉,斗争规模越来越大,由小型的破坏活动发展到大规模怠工和总罢工。地下抵抗组织不仅在丹麦本土活动,还在瑞典成立了一支由5000人组成的武装力量“丹麦营”。1945年5月4日德国占领军投降。
1947年丹麦接受马歇尔计划。1948年4月丹麦加入欧洲经济合作组织,1949年4月加入北大西洋公约组织,5月加入欧洲委员会。
1950年5月11日丹麦与中国建立外交关系。
1953年丹麦再度修改宪法,规定丹麦为君主立宪国家,议会为一院制。对外积极发展北欧合作。1973年加入欧洲共同体。丹麦女王为玛格丽特二世(1972年登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