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群众办实事丨违规占用公共停车位?检察建议还“位”于民

“原来这里沿途停车位经常被临街商家占用,经过整治,现在好多了。”

日前,安陆市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干警在安陆城区府城汉丹路、儒学路、德安南路进行回访时,不少行人高兴地说。

该院在履行公益诉讼职能时接到群众反映,城区道路两旁的公共停车位经常被路边临街商家占用。

经检察干警现场调查发现,一些临街商家出于自身利益考虑,长期在商铺前的公共停车位上放置长椅、锥形桶或停放电动车、摩托车,造成其他车辆无法正常临时停放,加剧城区停车难,影响交通道路通畅,引发群众不满呼声。

公共停车位属于公共资源,占用临时停车位或圈占不让其他车辆临时停放的行为既违反道路交通相关规定,也违反了城市市容环境管理有关规定。

3月下旬,该院启动了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分别向负有监管职责的安陆市公安局、安陆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对上述违法占用道路停车泊位的行为及时予以整治,并进一步加大道路停车管理秩序整治力度,开展不定期巡查,对沿街抢占车位的行为及时发现整治,尽快还“位”于民。

收到检察建议后,上述部门随即成立了联合整治专班,对城区交通秩序乱点路段进行集中专项整治,坚持“一告知、二教育、三处罚”的工作原则,对占道经营、车辆乱停乱放、占用消防通道和公共停车位等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清理整治。

整治期间,共清理城区汉丹路、儒学路、德安南路占用公共停车位行为150余起,劝导上坎停放200余次,清理占用公共停车位的“僵尸”车辆8辆,教育随意占用公共停车位群众120余人次。

来源丨安陆市检察院官方微信

作者丨安  剑   汪  琳   高  欢

编辑丨楚欣宇

审核丨段军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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