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转变农药经营,你都需要做什么
《北方农资》记者 侯庆彬
农药经营环节直接关系到药效发挥和农产品质量、环境、人畜、粮食安全。随着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提出,公众需求由吃饱到吃得更放心、健康的转变以及农村环境治理对农药使用效率、农药废弃物污染等提出新的要求。农药行业迫切需要提高经营人员素质,培养一批懂法规、懂农业、懂农药人员,在农药经营方面,保证农药使用效果和安全、规范市场秩序、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农业部农药检定所监督管理处副处长 吴志凤
农药经营管理的目标
针对农药经营企业规模小、门店多的现状,农药经营一方面要实现减少门店数量,尤其是减少乡村门店数量,提高经营质量的目标,另一方面,要顺应农业发展趋势。在经营理念上,更加重视服务、向提供服务转型;在经营环节上,减少中间环节,直接面向使用者;在经营方式上,更加聚焦作物,针对某一特定作物提供栽培、植保等全生育期一条龙服务;在农药销售上,提升产品质量、丰富产品类型,扩大服务范围、延长链条,壮大销售队伍。
农药经营者应当具备的条件
(一)有农学、植保、农药等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者专业教育培训机构五十六学时以上的学习经历,熟悉农药管理规定,掌握农药和病虫害防治专业知识,能够指导安全合理使用农药的经营人员;
(二)有不少于三十平方米的营业场所、不少于五十平方米的仓储场所,并与其他商品、生活区域、饮用水源有效隔离;兼营其他农业投入品的,应当具有相对独立的农药经营区域;
(三)营业场所和仓储场所应当配备通风、消防、预防中毒等设施,有与所经营农药品种、类别相适应的货架、柜台等展示、陈列的设施设备;
(四)有可追溯电子信息码扫描识别设备和用于记载农药购进、储存、销售等电子台账的计算机管理系统;
(五)有进货查验、台账记录、安全管理、安全防护、应急处置、仓储管理、农药废弃物回收与处置、使用指导等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
(六)农业部规定的其他条件。
经营限制性使用农药还应当具备
(一)有熟悉限制使用农药相关专业知识和病虫害防治的专业技术人员,并有两年以上从事农学、植保、农药相关工作的经历;
(二)有明显标识的销售专柜、仓储场所及其配套的安全保障设施、设备;
(三)符合省级农业部门制定的限制使用农药的定点经营布局。
农药经营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批发或外贸公司。从事批发或进出口贸易等经营者,其办公场所、会议室等场所均可视为营业场所,总面积达到或超过三十平方米,即认定为符合规定。贸易企业其仓库并不一定在本地,仓储条件核查时,贸易企业提供房屋的租赁证明材料即可;可以由发证机关去核查,也可以委托当地农业执法部门开展核查。
分枝机构等仓库问题。可以共用其总部的仓库,满足不少于五十平方米即可。同时经营化肥、种子的,在核查其营业场所和仓库面积时,总面积不少于三十平方米即可,不再细分,且面积指建筑面积。
培训问题。培训证明有负责培训的专业教育培训机构出具;专业教育培训机构是教育部门认定的、专门进行培训的机构;是否收费由培训机构自主决定,与农业部门无关。
关于危险化学品问题。原药主要为:敌百虫、敌敌畏、百草枯、杀扑磷、氧乐果、马拉硫磷、克百威、溴苯腈、甲拌磷、甲草胺、水胺硫磷、涕灭威、磷化铝、硫、硫丹、禾草敌、氯氰菊酯、三唑锡、氯化苦、福美双、福美锌、杀鼠醚、溴鼠灵、溴敌隆、敌瘟磷、灭线磷、杀鼠灵、毒草胺。登记有效的农药制剂无一例属于危险化学品。
网上经营问题。企业自建网站,只卖自己的产品不需要办理经营许可证,同时销售其他企业产品或依托第三方平台销售本企业产品等,均需要办理农药经营许可证;去公司实体店所在地的农业主管部门办理。网上不能销售限制性使用农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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