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准备离职了,单位扣押我的身份证等证件不退还我的1000块钱押金,怎么办?
职场人士,有时候在离职的时候,单位会刁难,扣押证件、扣押钱财,扣押档案等这些行为都是违法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在入职的时候,要注意单位以培训等名义扣押你的身份证、各种证书、收取押金等行为,这些都是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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