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纳税人需要进行汇算清缴?

又到了汇算清缴的时期了,我们来讲一个有关汇算清缴的首要问题,那就是,哪些纳税人需要进行汇算清缴?

汇算清缴是一个只有在所得税中才会出现的专有名词,对其他税种来说是不会出现这种说法的。但有些人会把这个词理解狭窄了,以为汇算清缴只有企业所得税才会有,不可否认,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是大家耳熟能详的,但这并不是这企业所得税独有的政策规定,其实它也同样存在于个人所得税中。

看税目

当然,不是所有的个人所得税纳税人都要汇算清缴的,我们知道个人所得税有十一个税目,但实行汇算清缴其实只针对两个税目的纳税人,那就是“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其他的九个税目的纳税人是不需要进行所得税汇算清缴的。

看征收方式

从征收方式上看,无论是企业所得税和还是个人所得税,都有两种征收方式。分别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两种方式,税务机关会对会计核算健全的纳税人采取的查账征收方式,对账簿设置不规范、会计核算不准确纳税人采取核定征收方式。在核定征收方式下,又有两种核定方式,一种是核定应税所得率,一种是核定应税所得额,核定应纳税所得额因为是定期定额征收,这类纳税人通常被称之为“双定户”

无论是企业所得税还是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双定户都是不需要进行汇算清缴的。核定应税所得率和查账征收的纳税人需要进行所得税汇算清缴。不同是,个人所得税纳税人汇算清缴期限是在3月31日前,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汇算清缴期限是在5月31日前。

看公司组织架构

许多大公司会在各地设立分支,有的是以母子公司形式,有的是以总分公司形式。这里需要注意区分总分公司和母子公司是完全不同的组织形式。在母子公司形式中,母子都属于法人,需要各自计算自己的企业所得税。

在总分公司形式中,分公司是不需要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因为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它不需要独立计算盈亏来缴纳企业所得税。但是分公司在汇算期内也不是无事可做,它需要拿上总公司计算出来的分摊表,把它在当地需要分摊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申报缴纳入库。

当然,如果一个分公司被税务机关视同为独立纳税人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第二十四条】,那也需要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了,这属于特例。

总结

总而言之,个人所得税的汇算清缴针对的是“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这两个税目的纳税人,而且必须是采取查账征收和核定应税所得率方式的。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针对的是也是查账征收和核定应税所得率方式的纳税人,其中如果是分公司则不需要进行汇算清缴,只需要进行年度申报。其他的公司则都需要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题外话:

年关将至,

生活不止有远方的汇算清缴

还有眼下家中的一地鸡毛

所以从即日起本公众号暂时停更

等春节假期结束的时候

我们再继续相约,一路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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