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说《论语》:宪问篇(二)

01

   原  文     

宪问第十四

14.02 子曰:“士而怀居,不足以为士矣。”

02

   释  解      

老师说:“君子出仕行政,应当以布道行仁为己仁,让先王的礼乐秩序文明回归于世,让'仁之为人’的道义重归人心。因此,从政之士如果仅仅满足于治下民众的安居,让百姓安逸于家室乡里的富庶生活,而不能推行'正之’的礼乐之道义,行使从政者的仁德教化之职责,这样的谋食不谋道的从政者是不配士的名号的呀!”

03

   释  字     

怀(懷)
《说文》:懷:念思也。从心褱声。户乖切。
《玉篇》:懷:胡乖切。归也,思也,安也,至也。
汉字“怀(懷)”从心从褱,褱亦声。本作褱,后加心旁为懷。“褱”,从“衣”从“横目”及涟涟流下的泪水,会蕴藏于内心的思念、怀想、深切之意。从衣,有隐藏不现于外之义。本义为思念、怀念,引申为内心蕴藏。又指怀孕。

04

   素说     

前一章通过弟子原宪问耻,让行政者把握从政的仁德君子的“有为之仁德”和“不为之耻辱”。本章承接前章“知耻而有为”的教导,通过“士”之当为:推行'正之’的礼乐之道义,行使从政者的仁德教化之职责,让仁德君子把握行政者怀居的“谷”之耻和不为保身之“不仁”之耻。
老师说:“君子出仕行政,应当以布道行仁为己仁,让先王的礼乐秩序文明回归于世,让'仁之为人’的道义重归人心。因此,从政之士如果仅仅满足于治下民众的安居,让百姓安逸于家室乡里的富庶生活,而不能推行'正之’的礼乐之道义,行使从政者的仁德教化之职责,这样的谋食不谋道的从政者是不配士的名号的呀!”
本章需要注意的是“士”不是指知识分子,也不是指读书人,而是前篇子贡和子路所问“何如斯可谓之士矣”的士,即指称职的仕途之士。本章的“不足以为士矣”和孔子回答子贡的“斗筲之人,何足算也”是一致的,和回答子路的“朋友切切偲偲,兄弟怡怡”的“士之应为”也是一致的。如果理解为“一个士留恋于家庭的安逸生活,就不足以成为一个士了”的话,这样本章的主题就成了孔子对弟子的“为士修身”的指导了,《论语》的编者就应该将本章移到君子修学的篇章中,而不是安排在“邦有道,谷;邦无道,谷。耻也”之后。细思“怀居”其实已经包含了前章“邦有道,谷;邦无道,谷。耻也”的生活安逸之耻。同时,从本章的教导中,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前章的章义根本不可能是“在邦有道时,可以做官拿俸禄。在邦无道时,还做官拿俸禄,这就是羞耻”。因为在邦有道之时,你贪图安逸的生活,这根本就不可算得上是士的,而是士之耻辱;在邦无道之时,你的消极自保,也算不上士,同样是士之耻辱。《论语》二十篇本来就是一部从学开始到最后成贤成圣的教化成长的指导之书,第十三篇已经是具体的行政教化指导了,此时的弟子的心路历程早已达成不惑之境界,而在知天命的路途之中,此时何需进行“里仁”的为学指导。因此,本篇和前篇一样是让从政者把握行政教化之职责,本篇侧重在仁之勇的教化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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