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词学堂】律诗的平仄
平仄,这是律诗中最重要的因素。律诗的平仄规则,一直应用到后代的词曲。我们讲诗词的格律,主要就是讲平仄。平仄是古人对传统四声的分类,“平”指的是平声(包括现在的阴平和阳平),“仄”指的是上、去、入三声。字声和协调搭配,也就是调配平仄。调配平仄,有种种的格律规定,是诗词格律的一个重要内容。四个句型错综变化成为五言律诗和七言律诗的四种平仄格式。调平仄,是区别近体诗与古体诗的一个重要的标志。近体诗在调平仄方面,格律规定是很严格的。《毛主席给陈毅同志谈诗的一封信》中说:“律诗要讲平仄,不讲平仄,即非律诗”。绝句也是如此。一联中出句与对句的平仄,是相反的,即仄对平,平对仄。这称为对;反之,若不合乎对的规则,则称为失对。相连两联的平仄关系是,下联出句的平仄与上联对句的平仄相同(但不会完全相同)即平粘平,仄粘仄,这称为粘。反之,若不合乎粘的规则,则称为失粘。由于律诗偶句押平声韵,因此不可能完全符合粘对的要求,但每句的第二个字必须严守粘对要求。联中平仄对立和联间平仄相粘的作用,是使句式安排多样化,声调也有变化而不单调,以加强音乐效果。如果不“对”,上下两句的平仄就重复,如果不“粘“,上下联的平仄就雷同了。孤平,指的是在平收的句子中,除韵脚外,只剩一个平声字,如“平平仄仄平”变为“仄平仄仄平”,“仄仄平平仄仄平”变为“仄仄仄平仄仄平”。因此,在这一类诗句中,五言第一字,七言第三字必须用平声字,不能可平可仄了。如果由于内容需要,非用仄声字不可,那么,五言的就要在第三字上,七言的就要在第五字上,将其改为平声。即成为:注:“仄仄仄平平”这种句式不称孤平;在仄收的句子中,即使只剩一个平声字,也不算孤平,而算拗句。在五言“平平平仄仄”这个句型中,可以使用另一个格式,就是“平平仄平仄”;七言“仄仄平平平仄仄”这个句型中,也可以使用另一格式,就是“仄仄平平仄平仄”。这种格式的特点是:五言第三、四两字的平仄互换位置,七言第五、六两字的平仄互换位置。注意:在这种情况下,五言第一字,七言第三字必须用平声,不再是可平可仄的了。《补充》常见的一种平仄变格:“平平仄仄平”变为“平平平仄平”;“仄仄平平仄仄平”变为“仄仄平平平仄平”。例:“曲径通幽处,禅房花木深。” “万籁此皆寂,惟闻钟磬音。”“芳草萋萋鹦鹉洲”;“水面初平云脚低”;“不辨仙源何处寻”。古人把律诗中不合平仄的句子称为拗句,所谓“拗救”,就是前面该用平声的地方用了仄声字,就在后面适当的地方用一个平声字作为补偿。指的是出句平仄脚句型,五言第四字拗,七言第六字拗,必须在对句的五言第三字,七言第五字用一个平声字作为补偿。即:七言出句:平平仄仄平平仄变为平平仄仄平仄仄时,五言对句必须成为:平平平仄平;七言对句必须成为:仄仄平平平仄平。指的是出句平仄脚句型,五言第三字拗,七言第五字拗,可以在对句五言第三字,七言第五字用一个平声字作为补偿。这种小拗可以不救,但是,诗人往往在这种地方用救。此中,出句的第五字,本该用平声却用了一个仄声,对句的第三字,本该用平声也用了一个仄声,两字均拗,为了救拗,作者就在对句第五字上,把本该用仄的改了一个平声,这样,既救了本句的第三字,又救了出句的第五字,是一字两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