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品和方位无关,为什么我们习惯称其为“东西”?
对“东西”一词,《辞海》的注释是:“1.东方和西方。泛指方向。……2.泛指一切物件。……也用为对人或动物的蔑称或昵称。如:老东西;小东西……”物品因何称“东西”?笔者经考察,发现至少有以下四种说法可以为证。
第一种说法以购物的地方作解释。早在东汉时期,西京长安和东京洛阳就是商贾云集之地。人们常把到洛阳采购货物称为“买东”,前往长安购物则称为“买西”。这样,久而久之,相沿成习,“东西”一词便成了对货物的代称。
第二种说法认为,宇宙间东南西北各方的物产包罗万象,“东西”就是它们简化后的称呼。比如,春夏秋冬四季,通常简称为“春秋”,孔子撰修的编年史就定名为《春秋》。同理,出产于东南西北各方的物品,亦简称为“东西”。《南齐书·豫章王嶷传》“物产四方而约举东西,正犹史记四时而约言春秋耳”,正是此意。
第三种说法以是否通过交易取得作解释。龚炜《巢林笔谈续编》卷上《买东西考》:“明崇祯时曾遣中官问词臣:今市肆交易,止言买东西,而不及南北货,何也?词臣莫能对。辅臣周延儒曰:南方火,北方水,昏夜叩人之门,求水火,无弗与者,不待交易。故但言买东西而不及南北。帝善之。”意思是说,属南、北的火与水,不需要到市场去买,敲开人们的门就可以求得,因此到市场买卖的就只有东西了。
第四种说法以便于盛装者为代称。相传,南宋大儒朱熹有一天碰见好朋友盛温如提着篮子上街,便问:“你干什么去?”盛温如答道:“去买东西。”朱熹又问:“为什么不说去买‘南北’?”盛温如笑着回答说:“不可。因为根据‘五行’金、木、水、火、土与东、西、南、北、中相匹配的道理来说,东方属木,西方属金,凡属金木之类的,都可以用篮子装;而南方属火,北方属水,水火之类是不能用篮子装的。因此只可买‘东西’,不能买‘南北’。”
由此可见,“东西”一词泛指“物件”,是古来就有的一种约定俗成的语言现象,因为有一定的科学性、生命力,所以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