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勾选认证后但丢失了纸质发票可否抵扣问题

1、临时售楼处是否缴纳房房产税问

江苏“投融资总监”微信公众号粉丝:亲爱的房老师,您好!我们房开公司,一期工程还没有封顶,突击建好了一栋5层楼,装修了一二层作为临时售楼处使用(这栋房子是要销售的)。这栋楼上的好多设施还没有到位,3-5层也几平只是一个框架,原值没法确认。请问这种情况目前需要交房产税吗?

回复

亲爱的“投融资总监”微信公众号粉丝,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财税地字(1986)8号)第二十一条,凡是在基建工地为基建工地服务的各种工棚、材料棚、休息棚和办公室、食堂、茶炉房、汽车房等临时性房屋,不论是施工企企业业自行建造还是由基建单位出资建造交施工企业使用的,在施工期间,一律免征房产税。但是,如果在基建工程结束以后,施工企业将这种临时性房屋交还或者估价转让给基建单位的,应当从基建单位接收的次月起,依照规定征收房产税。

根据上述规定,不征房产税的"临时性建筑物"必须同时满足两个条件:

其一必须是为基建工地服务,其二必须处于施工期。

你们的售楼处不是为基建工地服务,而是为售楼服务,因而不满足免税的条件。因此,应从售楼处使用的次月起缴纳房产税。房产原值可根据实际发生的和暂估成本入账计提。

2、勾选认证后但丢失了纸质发票可否抵扣问题

成都“投融资总监”微信公众号粉丝:房老师,咨询你一个可题。现在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都可以在查验平台上查询,如果我们在查询平台上看到一张专票,都已过去6个月了,现在不知道这张发发票是哪个取得的(期间有部份人员离职),纸质发票一至没有交到财务部,请问能否在没有取得纸质发票的情况下,直接在勾选平台上勾选进行抵扣呢?

回复

亲爱的“投融资总监”微信公众号粉丝,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第四条,专用发票由基本联次或者基本联次附加其他联次构成,基本联次为三联:发票联、抵扣联和记账联。

发票联,作为购买方核算采购成本和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记账凭证抵扣联,作为购购买方报送主管税务机关认证和留

存备查的凭证记账联,作为销售方核算销售收入和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记账凭证。其他联次用途,由一般纳税人自行确定。

所以,勾选只是解决了网络认证问题,但报销和抵扣必须凭原始凭证。你可以按丢失发票的程序处理。

房老师:专注于企业融资领域的咨询与辅导(非中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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