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令”跟“知县”,两者一字之差,却是天壤之别
人们在看古装电视剧时,会经常听到两个词汇县令跟知县。然而有许多人对知县跟县令,这两个词所表达的内容并不太清楚。大概理解为这两个词汇是对一个县的管理,因此可能有许多人不懂这个道理,难免会有“张冠李戴”这种情况。其实两者差别非常之大,假如若你觉得这两个词大差不差,那就是大错特错了。“县令”跟“知县”,两者虽然只差一个字,但却实际意义不大不一样。
郡县制度开创于战国时期,战国时的李悝在魏文侯的支持下,大力实施改革变法。李悝原来是法家后人,因此他继承了老祖宗韩非子的儒家思想。在他的大力支持变法下,魏国经济得到了迅猛的发展,促进了魏国综合国力迅速提升,不仅让后人称津津乐道的当属“郡县制”。在以前是采用列土封疆制的,周武王灭商以后,周武王把皇亲国戚跟臣子,派到全国各地管理他的江山。
然而,国家全部统一的时候,这个制度还是一直在用,后来到战国时期,东周被割据了七个小国家,这时继续实行该制度明显有些不现实。因此推行郡县制,就很符合当时国情,在商鞅变法时,吸取了李悝推行了那时的变革精神,规划了中央—郡—县,便于国家政府管理。然而秦始皇嬴政统一中国后,在全国范围内实行郡县制,把全国划分为三十六个郡,直接受听从中央的领导。
虽然知县跟知县都是父母官,但两者的职责有所不同,不是哪个都可以胜任的,还没有实行科举制度以前,县令这个位置是地方各个之间的势力较量,大多数都得从听命于地方上那些所谓的“父母官”土皇帝。这种制度多数靠裙带关系才坐上官位,这样弊端是非常之大。
早在春秋战国时候,那时候国家刚从分封制度初步过渡郡县制,刚开始派系有些复杂。地方管理上除了各路诸侯以外,还有地方行政长官,官方叫“县令”。在《晋令》上有着详细介绍,当时还规定了相关职能,有哪些权限。并不是任何官员都能称为县令,管辖区域的人口超过一万以上才能有个这个称号。假如管辖区域人口非常少,当地的父母官不能称为县令。
战国时期才开始诞生县令这个官职,一直延续到隋唐时期。到了宋朝赵匡胤的时候,这个称号才真正登上了历史舞台。赵匡胤吸取以前王朝的教训,实现中央集权一系列的措施。因此知县由中央直接派官员来上任,上任的官员多数是皇帝的心腹人员。换通俗地说,地方各派的人均说了不算,必须由皇帝亲自派定。
担任知县的官员素质,比唐朝之前的要好了许多。在任知县期间他们有更大的权利,由于是皇帝指派的原因,因此知县不受任何地方势力的管制,做他们想做的事情更随意一些。不但能管理地方的政务,还可以监管地方军事事务。从客观上更能加强皇帝对地方的管辖,所以地方的一些事情,很难瞒过帝王的耳目。因此中央集权更加强了。“县令”跟“知县”,两者只差一字,却是天壤之别
虽然他们都是县里的一把手,但是两者的实质有很大区别。到宋朝时候,“知县”这个词基本没有人再提起这个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