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合同欺诈,遇到这一行为怎么处理?
在我国合同欺诈的现象较为普遍,其主要表现在合同的主体、条款、标的物及履行方式等方面。之所以合同欺诈会成功,大多是由于受害者本人不会判断是否构成合同欺诈,也不知道事先预防,即使是遇到欺诈也不知道如何自救。那么,什么是合同欺诈,遇到这一行为怎么处理?
网友咨询:
我经营了一个美容店,跟一个公司签了合作合同(具体联系接洽人员是所谓的公司老板),由公司帮我们拓展业务。他收了我们的定金,然后他就消失了,根本没有帮我拓展业务。我于是找他退钱,他不退。与我的遭遇一样,还有其他的店家也跟他合作的,然后他收了几万块钱,答应做的事一半还没有做到,就不再出现了。打电话催促他,他就把人家拉黑屏蔽了,然后也不回信息,就这样既不做事也不退钱。我想问一下这是什么行为,我该怎么处理?
北京市邦盛律师事务所贾熙纯律师解答:
合同欺诈是以订立合同为手段,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欺骗方法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合同欺诈的行为表现为合同当事人一方为了获取非法利益,故意捏造虚假情况,或歪曲、掩盖真实情况,使相对人陷入错误认识,并因此作出不合真意的意思表示,订立、履行合同的行为。
如果对方的行为只是普通的不守诚信,没有非法骗取受害人的钱财的目的,则属于民事法律调整范畴。受害人只能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由法院判令解除合同,判令对方返还收取的钱款,并按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贾熙纯律师解析:
如果在生活中遭遇合同欺诈行为,可以采取以下补救措施:
1、协商变更和解除合同。协商变更,包括对合同的内容进行修改或者补充。协商解除,是双方当事人通过协商,在合同关系有效期限尚未届满前提前终止合同。协商变更和协商解除这种补救措施有其局限性,欺诈方往往予以拒绝,在这种情况下,被欺诈方应当采取其他措施。
2、不予履行。不予履行适用于被欺诈方发现已签订的合同不符合法律的规定,对方有欺诈嫌疑,双方签订的合同可能为欺诈性的无效合同的场合。在这种场合,被欺诈方应暂不履行合同规定的内容,如不予发货,不予付款,以免造成财产无法返还。
3、中止履行。中止履行适用于被欺骗诈方已经开始履行,但尚未履行完毕,发现合同可能为欺诈性合同,对方有欺诈嫌疑的场合。在这种场合,被欺诈方应当暂时停止履行。
4、向法院起诉,请求人民法院确认合同无效。如果被欺诈方在履行前或正在履行中发现合同属于欺诈性的合同,对方有欺诈嫌疑的场合,且双方没有订立书面仲裁协议,及时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该欺诈性的合同无效。在发现欺诈方可能处分或转移已经履行的财产的,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诉讼财产保全。
贾熙纯律师为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台港澳委员会委员,海淀区宣传与联络委员会委员,本科毕业于211院校,研究生就读于中国人民大学。热心公益事业,目前服务有三家社区,多家国有及事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