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文明管理规定

一、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本规定仅对有关现场检修安全问题进行重点强调,其他未提及的执行《安规》及我项目部有关制度中的规定。

1、着装

1.1凡是从事电气检修、操作工作必须穿绝缘鞋。

1.2从事金属容器内检修工作,使用各类电气工器具时,除按有关规定正确使用外,使用人员及监护人员(即在容器内)必须穿绝缘鞋。

1.3从事化学酸碱等设备检修时必须穿耐酸碱腐蚀的工作服。

1.4任何人员必须佩带表明本人身份的出入证。

1.5任何人员必须穿本单位发放的工作服(包括安全帽等其他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此类人员亦必须遵守《安规》4.1.1~4.1.4条规定。

2、脚手架

2.1验收脚手架时必须使用脚手架验收卡。

2.2脚手架必须经过验收合格并贴合格证后方准使用。

2.3每次在使用脚手架前工作负责人必须检查脚手架是否牢固。

3、临时孔洞、交叉作业及安全通道

3.1在检修时掀开的临时孔洞,必须在孔洞周围搭设固定全封闭式安全围栏,并在围栏上悬挂“当心坑洞”的警示牌。对上方孔洞除在该孔洞上搭设全封闭围栏外,还应在其下方通行处搭设全封闭围栏,防止上方落物击伤下方行人。

3.2交叉作业时,上、下方工作必须做好双方的隔离措施。上方工作人员应做好防止高空落物的措施,下方工作人员应做好防止落物击伤的措施。

3.3现场所有通道不得封堵,应保持通道畅通。在通道上方施工需要搭设脚手架时,必须在通道上方搭设防护板(即横排木板)且防护板排列紧密,同时四周必须搭设不低于100mm高的护板并做好防止高处落物的措施,以防高处落物击伤行人,并在通道入口1.5米处悬挂“当心落物”的安全警示牌。

4、各类安全工器具、机动车辆及临时电源:

4.1现场所有使用的各类安全工器具必须在试验周期内,并贴有合格证。

4.2所有电动工器具使用时必须接漏电保护器,并在使用前由使用人员进行动作试验。

4.3所有电动工器具的电缆、插头及插座不得有破损现象。

4.4现场所用起重机械在使用前必须先空负荷试吊,对上下限位、终端限位、按钮、运行平稳、吨位是否符合使用要求及外观等情况进行检查,确认无问题后方准使用。

4.5在起吊设备时应有专人指挥,信号指挥正确。其他无关人员不得在附近逗留,以防误碰人员。

4.6起吊重物不准让其长期悬在空中,工作人员离开时,必须将重物释放到地面并采取防止损坏地面的措施。

4.7起重机械使用完毕后,应恢复原位并切断电源。

4.8带有专门操作室的行车必须专人操作,并持有有关部门颁发的操作证且在有效期内。

4.9所有在厂区内使用的机动车辆在大修前必须进行全面检查,如有缺陷及时消除,不合格的不准使用。

4.10所有驾驶厂内机动车辆的人员必须持有有关部门颁发的操作证且在有效期内。

4.11现场所用的临时电源线应采取防止挤压损坏的措施。临时电源线应沿走道边缘(如墙根、栏杆根部、临时围栏根部等)敷设并固定,在横跨通道、马路时必须使用两块木板夹好或用槽钢等扣好,防止临时电源线损伤;临时电源线在通过门窗时必须加厚度不小于3mm的胶皮进行保护并固定好。

4.12使用检修电源时,应由合格人员接拆。

4.13每天收工后(含中午),临时电源使用单位负责首先将分电源如电源接线盘等开关断开,然后确认无其他用户用电后关闭相应检修电源箱上部的总开关。

4.14因同一检修电源箱可能接有多路负载,所以使用者在已停电的临时电源回路上进行工作时也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其他用户送电后发生触电等问题。

4.15临时电源使用完毕后,应及时联系专人进行拆除。

5、电、气焊

5.1高处作业时,电气焊工作人员必须使用防火安全带。

5.2电气焊工作人员在进行工作时,必须使用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

5.3所有电气焊用具及附件必须安全可靠齐全,不得有破损、损坏、缺少或表计不准等现象。

5.4电气焊时必须采取防止火花飞溅措施,以防引起火灾。

5.5电焊机必须经过电气试验合格且贴有合格证。

5.6所有气瓶色标清晰正确。

6.考核

违反规定的考核责任人20-50元,连带队长10-30元,个人违章受到电厂或工地考核的全部自负。

二.文明检修规定

1.所有检修平台必须设围栏,围栏使用固定式铁栅栏或伸缩式警示带式围栏,锅炉本体附件检修可以使用围栏绳。

2.大件物品的吊装或运输,沿途地面必须铺垫厚胶皮或采取其他防止地面损坏的措施。

3.不准跨越或钻围栏。

4.不准直接在设备和管道的保温外皮放置物品、搭脚手架、用脚踏等。

5.拆除设备或管道的保温必须做好防止污染的措施。

6.刷漆及喷涂工作必须采取防止污染的措施;电气焊工作,必须作好防止污染、火花烧坏设备栏杆漆面地面的措施;严禁电焊头随手乱仍。

7.各类沟盖板掀开后必须及时盖好。

8.设备检修每次收工前及工作结束后必须及时清理现场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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