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的“新年第一火”
2020年元旦重庆渝北区一楼房发生火灾,火势延伸到了20余层,被称为重庆的“新年第一火”。
火势这么大,自然有保温层的 “功劳”,也有消防车道的贡献。
消防车在生活区大门至起火单元100米的距离,消防车道上停了三十多辆车辆,围观群众合力把部分阻挡消防车道的车辆抬走,最终完成了灭火。
尽管消防法已经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在日常生活中还是屡见不鲜,有多少单位和生活区的消防车道被占用也很难估计清楚。
由于消防车道被占用导致事故扩大,这不是第一起,恐怕也不会是最后一起。在一些老旧小区内,车辆随意停放堵住消防通道的现象比比皆是,不用说消防车,就是普通车辆进出都难。
由于车位紧张,笔者所在单位的消防车道也经常被占用。
实际上因为一时便利堵住的是“求生之门”,阻挡的是救火救人的生命通道。应该规范车辆的停放,保持应急通道的畅通,为居民的生命、财产提供一道安全保障。
堵塞消防通道,如果造成公私财产重大损失,则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等刑事犯罪;如果造成重大伤亡事故,还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
生命无价,不能等出了大事才意识到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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