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发生严重灾荒,朝廷颁布“禁酒令”,为何李鸿章强烈反对?

中国在1877年到1878年华北地区发生了大旱灾,从山西、直隶、陕西、河南到山东这5个省,1000多万人饿死,2000多万人逃荒,就是著名的“丁戊奇荒”。为了减低旱灾的影响,清朝廷采取了各种措施赈灾,其中一个措施是发布“禁酒令”。

▲清末“丁戊奇荒”。(图/翻摄自百科词条)

“丁戊奇荒”是清朝光绪元年至四年(1875-1878年)间特大旱灾饥荒,主要在河南、山西、陕西、直隶、山东,尤以山西最严重,太原府100万人死95万。总死亡数计950万-2000万不等,也就是清朝人口的约2-4%,2000余万灾民逃荒或贩卖到外地,但这场大旱荒过后并未发生大规模暴动。

1877年12月旱灾已经相当严重,御史胡聘之奏报朝廷,请求严禁烧锅。当时酿造白酒的作坊被称为“烧锅”,是因为北方人用铁锅来蒸煮米谷,从而提取蒸馏酒。胡聘之认为禁止酿酒,可以减少许多的粮食消耗,可以给灾民食用用。

▲清末酿酒作坊。(图/翻摄自百科词条)

户不上书毛昶熙却提出希望采取渐进方式,一旦准备关张,不准新开,烧锅会不禁自少。主要是户部每年可以得到3万两。

1877年,慈禧太后命袁保恒前往河南赈灾,袁世凯一同前往河南协助赈灾,途中袁保恒问逃荒灾民要逃往何方,灾民茫然不知。

袁保恒奏议中称,河南“成灾七十二处(县)之多,通省核计,已十分之七。受灾之重,为二百数十年来前所未有”。灾民“不得不逃亡四出,扶老携幼,号泣中途,带病忍饥,踉跄载道”。

袁子鹏、严保之等清廷官员更称“丁戊奇荒”为:

“此千古奇灾,是铁石心肠亦当泪下”

时任山西巡抚曾国荃称丁戊奇荒为“二百余年未有之灾”。“赤地千有余里,饥民至五六百万之众,大祲奇灾,古所未见”。

到了1878年夏季,灾情获得缓解,李鸿章马上奏请朝廷解除禁酒令。因为李鸿章看到酿酒行业里面蕴含着巨大的经济价值。

▲清末酿酒作坊。(图/翻摄自百科词条)

1882年7月,时任山西巡抚张之洞上书光绪皇帝《禁种罂粟片》,他认为丁戊奇荒实因为华北多地广种罂粟所致,他在分析重灾区山西的情况时说:

“晋民好种罂粟,最盛者二十余厅州县,其余多少不等,几于无县无之,旷土伤农,以致亩无栖粮,家无储粟,丁戊奇荒,其祸实中于此”。

1886年直隶发生洪灾,朝廷又打算用老方法禁酒,这时候李鸿章就提出让酿酒作坊捐银赈灾,朝廷可以直接获得银两,又可以维持经济民生。

参考资料:《丁戊奇荒: 光绪初年山西灾荒与救济研究》

(0)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