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诗解读——王维之《山居秋暝》
空山新雨后,天气晚来秋。
明月松间照,清泉石上流。
竹喧归浣女,莲动下渔舟。
随意春芳歇,王孙自可留。
注:
暝:天黑。
“随意”二句:语出《楚辞·招隐士》:“王孙游兮不归,春草生兮萋萋……王孙兮归来,山中兮不可以久留”。这里诗人反用其意,意谓任春天的花草消歇,秋景仍然很美,王孙公子自可留居山中。
解读:
这是王维的山水田园诗作的非常具有代表性的作品。全诗通过对一系列景物描写,写出了秋雨过后傍晚时分的山村的风光和山民闲适生活,寄托诗人寄情山水,对隐居生活的向往。
首联点题,交代了地点、时间、姿态,整体上勾勒出一幅山间雨后画卷,“起法高洁,带得通篇极好”。
颔联则从细节入手,营造出一个明静幽美、空灵活泼的林泉佳景。此时天色已晚,唯皓月当空,苍松如盖,山石晶莹剔透,山泉淌流其上,潺潺作响,用吴乔的话讲,这两句“极是天真大雅”。不过后人学诗人,就纯是小儿之语也!而苏东坡则将这两句誉为“诗中有画”的典范诗句,非画笔所不倒。
颈联则充满了浓郁的生活气息,山村之美,自然山民生活亦如此,竹林传来笑声和脚步声,那是浣衣归来的农家女,水面莲叶波动,那是渔民乘船顺流而下。这是“未见其人,先闻其声”的写法,烟火气息背后又极具诗情画意。
面对美景美人,诗人感慨之情油然而生,诗人在尾联反用《楚辞·招隐士》之典故增添全诗趣味,虽春光已逝,但秋景更佳,大可不可过于悲伤,这是貌似劝人,实则自劝之语,诗人喜归山林之情溢于言表。不由让我想起了郭小川的几句诗:
春天的后面不是秋,
何必为年龄发愁?
只要在秋霜里结好你的果子,
又何必在春花面前害羞?
王维(700—761),字摩诘。太原祁人(山西祁县)。后徙家蒲州(山西永济西),遂为蒲州人,称河东王氏。排行十三。官终尚书右丞,称王右丞。父处廉,官终汾州司马。维早慧,工诗善文,博学多艺十五宦游两京,居嵩山东溪。以才艺知名,博得豪贵青睐。玄宗开元九年(721)中进士。释褐为太乐丞。秋,因伶人舞黄狮子舞坐罪,贬济州司仓参军。开元十四年春秩满,游宦淇上,遂隐于淇。开元十七年前后回长安闲居,学佛于荐福寺道光禅师。张九龄为相时,作《上张令公诗》。二十三年,擢右拾遗。二十五年,张九龄被李林甫排挤谪荆州长史,王维作《寄荆州张丞相》。同年秋,奉命出使凉州,以监察御史兼节度使判官。二十八年,迁殿中侍御史,以选补副使赴桂州,知南选。明年春夏回长安,寻隐终南山。天宝元年,公元742年,复出左补阙。天宝三载始营蓝田辋川别业。天宝四载暮春,以侍御史出使榆林、新秦二郡。后迁库部郞中。天宝九载后,丁母忧,十一载服除,拜吏部郞中。在辋川期间实亦官亦隐。十四载,迁给事中。安史乱后,委任给事中。王维服药取痢,伪疾将遁,被囚洛阳凝碧池,作诗“万户伤心生野烟,百官何日再朝天”,以明心迹。肃宗至德二载(757),王师收复两京,陷贼官司六等定罪,王维以此诗及弟缙请削己官为兄赎罪,获免。乾元元年二年(758),授太子中允,加集贤学士,迁中书舍人,改给事中。上元元年(760),官尚书右丞。次年七月卒,葬蓝田辋川别业之西。生平事迹见新旧《唐书》。王维信佛,学顿教。受禅宗思想影响极深,以禅悟诗,故人称“高人”“诗佛”。《全唐诗》存诗4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