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奇案:婆媳留宿寺庙被杀,县令不动大刑,用一根香当场破案

旧时江浙一带风俗,妇女中的迷信者,遇到疾病丧死,往往会请僧尼做佛事,男女杂处,没日没夜,一些奸淫盗杀的案情也因之而起。

清朝年间,在杭州有位做绸缎生意的富翁,家中儿子因病不幸早亡。富翁的妻子还有儿媳一向信佛。儿子死后百日,有寺庙的僧人登门说法,劝说在寺庙中设三日三夜水陆道场,以超度亡魂,使亡者不受地狱中的一切苦难。

婆媳二人原有此意,就都同意了。到了初一的一天,婆婆盛服而往,媳妇虽一身素衣,但也淡妆粉面,刻意修饰。到寺后,众僧合掌迎入,殷勤待奉。当时杭州各大寺庙都有香客留宿的房舍,这天夜里,婆媳二人就住宿寺中。到了半夜,婆媳因日间忙了一天,正酣然熟睡,忽有一僧撬门而入。

媳妇从梦中惊醒,问是何人,僧人不答话,直往她脸上亲。婆婆被媳妇的呼叫声惊醒后,连忙起床抓住那僧的袖子,媳妇也起来相助。那僧人大窘,想反身逃走却挣脱不得,仓猝间拿出戒刀向婆媳乱刺。婆婆被刺倒地,媳妇也洞胸而死。

第二天早晨,寺里发现婆媳被杀,全寺僧人极其惊骇。住持僧不得已,一面捣毁寺门,诡称盗杀,一面派人奔告商人家里。缎商不信,向钱塘县衙门控诉。这位钱塘县令锝报后,亲到来到寺庙勘验尸首。

检查完毕后,即命将所有僧人集中于一间佛殿,不许逃脱一人。接着,县令就在这间佛殿里焚香拜佛,喃喃祝祷。祷告完毕后,在蒲团上虔诚地闭目坐了近一个时辰后,对众僧说:“刚才我祷告菩萨,著萨已经昭示我杀人者就在你们之中。”众僧都呼冤枉。

县令说:“无须呼冤,著萨大慈大悲,决不冤枉好人。”说罢,随供桌上的棒香一把,命众僧次第上前各取一根捧在掌上,再退回原处。县令则仍端坐蒲团,说,“菩萨有命;你们各自闭目捧香轻诵《多心经》一遍,杀人者香会自灭。”众僧喃喃低诵,只有一僧屡次睁目偷视掌上棒香。

县令立命衙役将偷视掌上棒香的僧人拿下,说:“你就是杀婆媳二人的凶犯!”该僧无可抵赖,遂如实供认。事后,有人询问县令何以知道那婆媳二人是该僧所杀。

县令说:“这是很容易知道的。我在检验尸体时,量其伤痕,适与戒刀符合。如果是盗杀,寺中僧人何止数十,何以不伤一僧而独伤两个妇人?而且盗刀与戒刀截然不同。察情、度理、取证,所以我断定凶手不出寺僧以外。再说,做了亏心事的人总是心虚的。我借神道以测之,那杀人的凶手果然露馅了。

(0)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