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你的一百种表达方式

老王是我的网友。

不过我从来没有叫过他老王,因为这是他老婆叫的。

我一直都叫他网名!

貌似网友不中听,还是叫读者吧!这样显得我逼格高。

大概是2010年不知道他从哪个渠道加的我QQ,那时候我敲字的主要媒介还是诺基亚,常常在半夜两三点发着幽幽的光,噼里啪啦的敲,特像丑女幽魂,导致的直接后果就是眼瞎。

那时候,我一直的梦想就是换一个屏大点的手机,这样敲字简直太他妈的爽了。2014年,倒霉到地狱十八层的一年,连着丢了5个手机,最重要的是我喜欢的男人跟一个大胸女人好上了,还特娘的闪婚了。

我给他发了条祝福:祝你们闪婚闪离!

靠,结果发送失败,我被拖黑名单了!

没有我的祝福,让我寝食不安,内心有愧。

当然,条条大路通罗马,没有做不成的事,只有做不成事的人。

于是,在他们结婚前就在新浪微博上分别艾特了他和他的她。然后,我在特无聊,闲的发慌时,看着他的她在微博上更新着:在他妈的都不相信爱情了的类似箴言。

我简直爽到爆了。

听说他的她把我的微博翻了一遍又一遍,我就超级后悔,为嘛当时只写了两千多条微博,我真应该写上两万多条,两百万条啊!

不过,最后我也特犯贱把她的微博翻了一遍,发现那丫的真是个好姑娘,除了胸大点,也经常飙着老子操的脏话,也没什么大毛病。虽然是她先勾引我喜欢的男人,但人家还是愿意付诸实践行动,踏踏实实的去勾引人,是有职业道德和操守的。

这点比我强多了,在某种程度上,我都有点崇拜了。

这种崇拜,促使我给她发了私信,我保证我是非常虔诚的。

私信内容:你好,我是你以前的情敌,但现在不是了,你已经完胜的把我秒成渣了,今天我主要想向你请教,如果没有一个大胸,应该怎么去勾引喜欢的人?

得到的回复是:操你大爷的!

哦,我大爷死了三十多年了,如果你愿意操他,我想他也是非常寂寞,非常愿意被操的。

不知道为啥,我每次特虔诚的向别人请教问题,都容易被别人误解,这就是传说中低情商的表现吗?

唉,那真是一段荒唐的青春。

靠,我是不是又跑题了,不是写老王么。

老王好像是当了七八年,还是十来年的兵。他那时候有个毛病,就是喜欢给我的文章下面评论。

我也有个臭毛病,就是不喜欢别人写的评论是明晃晃的夸我,但谁要是明目张胆的损我,我特娘的就更不愿意了,很多人把握不好这个度,就全被我屏蔽拉黑打入死牢了。

那时我年轻气盛,有一堆臭毛病,我谁也不屌,谁也不屌我。那是一个自我意识非常膨胀阶段,坚信着只有一无所有,才有拥有一切的可能。

简直太辉煌爆炸的年纪啊!

可惜现在老了,老的连晚上睡觉都能听见骨头腐朽的声音,连去爱一个人都畏畏缩缩胆怯成怒的怪戾!

人啊,旧的毛病坏掉后,就会长出新的毛病,反正自从长大后,没有一刻是干净透明的。

老王就是那个乱评论,还把握不好度的人。

于是,我一郁闷,就把他删了。

可过很长时间后,又觉得都没有人看我文章,好不容有一个读者,虽然有点糙心,但总比没有好吧!

所以又加过好友,结果他又评论,算球了,没读者就没吧!

反正孤独是迷人的,没有读者的文章更迷人。

这样老王就再也没有出现在我的微信和QQ上,而是混迹在了我的朋友中了。

有年,具体哪年忘掉了。

千寻说要来科大看我。

她是我校友。我大一的舍友,是她大二大三大四的舍友,我们是不同专业不同学院的。

我们有一个共同的大学语文老师,这个老师喜欢她,也喜欢我,于是还找机会让我俩认识,而我俩私底下已经照过好多次面啦!

她说要来科大看我,还要带一个朋友。

我隐隐约约觉得不好,她不会要带一个网友过来吧!妈呀,我最怕见网友了,虽然我也见过很多网友了,虽然很多网友也成为了我的挚友。

但是你们不知道,每次见网友,我就烦死我像一个腼腆害羞的小姑娘了,沉默不语的顺着一条砖的线直直的走,特像刚从二院放出来的精神病患者或者像从牢房里放出来受过训的囚犯。

结果与我想的没错,但比我想的更精彩绝伦。

千寻带着一个男的就走进我店里了,她指着那个男的说:这是我男朋友。

哦,别打乱我,让我静静,我用腹语说。

这个公子好生面熟,怎么特像我一网友,虽然我没见过真人,但照片还是扫描的很逼真。

当然,众目睽睽之下,我不愿意承认这是我网友啊!

网友这个词,总感觉有什么不好的勾当。

那时候我脸皮薄,有一厚摞的自尊心无处安放,特像慌不择乱的青春。不像现在,早把脸扒城墙上了,没有城墙厚,也要给城墙增厚!

说到这里我就来气,最受不了我一个臭毛病,明明一句话的事,我特娘就是哼哼唧唧说不出来,绕了九九八十一圈,变成了九九八十一难,完全就是十万八千里的天囊之别。

活着本身就太多苦难,我还又给加了一层。如果人生没有必要经历磨难,我们为何要在磨难中磨砺新的人格。

这完全就是神经病加精神病的重度患者啊,请大家记得多关爱我,谢谢!

见网友,我多尴尬啊!

尽管摇身一变,他是我朋友的男朋友。

可再说,见网友有啥尴尬的,不是应该大大方方的说:你好吗?

当然,这是正常人的表现,而我是精神病重度患者啊!当然不能同日而语啊!

于是,老王和千寻就开始恋爱啦!

他俩恋爱后,我终于觉得有点像现实中的朋友了。

嗯,忘了说明,他俩好像就是在我空间的文章下面评论认识的。

所以,你们一定要多评论啊,说不准就遇到真爱了啊!

偶尔就会和千寻聊,我说他要是对你不好,你就克里马擦让他滚蛋。

好姑娘光芒万丈,到哪儿找不到对象。

偶尔也会和老王聊,我说你一定要对千寻好,尽管你觉得你是我朋友,但是你对她不好,我绝对不会要你这个朋友的。

那时候,老王还没有退役。

他当兵的地方好像是怀化,我就知道了他们恋爱的好多细节,还特意给你们过一篇文章叫《如果爱情来得迟,你得耐心等待》。如果谁想看,请私我,我再考虑要不要放出来。

说真的,他们的爱情真的让我羡慕的流哈喇子。

我对那些怀着善良之心,真诚相爱的人,都有一千万分的好感。

作为最普通的人,专注最普通的生活,爱最普通的人,就完美到爆了。

前段时间,千寻给我分享了她的婚后细节,如下:

“人家都说当兵的粗枝大叶,在雄性荷尔蒙过多的一个群体待久了,很有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嫌疑。好多人一听说我嫁了兵哥哥,就说万万不要家暴才好。我在心里偷笑,老王大概是兵哥哥中的异类,纤细是其一,其二不喝酒不抽烟(这个是加分项),其三是有时候过密的细心强迫症。为此,我没少调侃他。

但也有感动我的细节。

我俩的习惯是买两支牙膏,按自己喜欢的来。有次超市采购回来,我买的是中华健齿白,用了之后发现很不喜欢那个味道,就在他面前嘟囔,不好用,要跟他换。

当然,我也就那么随口一说,过后便忘了。后来再刷牙,怎么发现味道变好了,微微的甜,完全不是之前的味道了。仔细一看,我的那支静静地躺在他牙杯里·······

那一天的心情都很好,实在是一个太容易满足的人了。如果说,婚姻就是搭伴过日子,那么如果那个人为了保护你的双手,愿意揽下厨房洗涮家务,记得你的随意一个小要求,愿意为你调整作息,当真是一种幸运了。”

这个我是可以作证的。

上个月我在南郊,他们夫妻来看我。老王眼里全是对千寻的爱意和关怀,虽然他们没有正面的秀起来,但作为一只狗的悲哀,已经深刻的展现了出来。

而且另人开心的事是,千寻已经成为准妈妈了,而我已经成为准干妈了,终于有小孩可以让我玩了。

如果说,我爱你有一百种表达方式,那么之于我,有一种就够了。

我爱你,除了轰轰烈烈的海誓山盟,策马奔腾陪你的浪迹天涯,还有一种如水的平淡,却一刻也无法离开。在生活的每个细节中,知道你的偏好,坏脾气,知道你的任性,小毛病;你的手接触洗洁精会过敏,那以后的碗我来洗就好了;你会丢三落四,那我护你生活周全就好了;你深夜失眠情绪低落,那我拥着你就好了;你不喜欢吃某样食物,那我们这辈子不吃就好了。

人活于世,不需要天大的爱,有手掌那么大就好了,不管你迷失在哪个街角,他都能够找到你,并且牵起你的手向前走。在那些日复一日的细碎生活里,能有一个人愿意陪你慢慢的熬,那么熬出来的就绝对是鸡汤,而不是砒霜。

我爱你的一百种表达方式,有一种表达是:

你在我身边,就胜过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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