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一个人,请先吵架

思文
人的一生中能有几回,曾经的旧人在熟悉的地方再次相见,尘封的童年记忆忽然苏醒,年迈的双亲像婴儿一般被子女照料,而那些定格在记忆里的时刻,让人触目惊心。
一上午,在书香门第忙完收工,午餐的时候,收到朋友的信息早早的来接我,出了门上车,将背包和相机重重的放在后面,然后坐在副驾驶,期待的说,去吃点什么?
你去就知道了,他没有看我,只是手握着方向盘看着远方,然后七扭八拐的进了巴山街,就停在一家老店旁。
他进门,就径直走向了狭小局促的屋内,直接报上菜名来,红烧肉、炖豆角,米饭。与他在一起吃饭有一个原则,要么好吃,要么有名,然而有名气的一定好吃且扎堆,甚至屋内人头攒动更要挤进去,因为热闹沾沾人气。
一个地方没有点特色怎么行,然而当红烧肉上桌,看着汁肥肉满的五花肉我是拒绝的,只见他已开始大快朵颐,我先夹了豆角,而后又加了一块肥瘦相间的肉送到嘴边。
起初,依旧是怀疑的,但逐渐是香甜和柔软,酱红的色泽在灯光下闪闪发亮,食物的味道逐渐在舌尖融化,可心里却不知有和滋味。
忽然,我想起这道菜曾是父亲的最爱,眼前有一丝怅然若失,如果他还在,这味道他一定会喜欢吧。
与朋友有一句没一句的在车上聊天,听他喜欢的却让我戳之以鼻的戏剧,听他凯凯而谈哈尔滨的历史文化,虽然嘴上依旧对于某些观点保留意见,但许久没听见那些辩驳的声音也是一种怀念。
是的,某种时刻他像极了父亲,熟悉又亲切,同样光芒四射,据理力争。
记得以前朋友说,和你吵架的人,你也该好好珍惜。因为是对手亦是朋友,否则都不屑于与你为敌。否则有一天,当你被众星捧月的时候,你就会迷失方向,就会孤注一掷。
或许,有些人的存在感就是与你相悖的,往往那些认同你的人不会留给你最深的印象。
正如父亲给予我的永远都是查缺补漏,永远都是任重道远,他寄予我厚望,却忘记了时间。
而那些让你记忆犹新的时刻,是许多个未曾遇见的第一次,不迎合不做作的确是我们,可与我们据理力争的人未必都是坏人,而吵一架更让人难以忘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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