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赖耶梦游记(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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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种关系都需要在一定的时间里按下停止键,审视。
像我与他,好像是驯服与被驯服般的存在,让我不由得想起,三年前,在西安古城相遇的彼此。
那是好容易申请下的四天年假,我和吉吉去西安旅行。
在大皮院儿胡同的一家羊肉泡馍店,手掰泡馍吃的我们酣畅淋漓。然后就开始慢慢闲逛了。
西安的秋是丰收的时节,街头大颗大颗的石榴和苹果都摆在水果摊位上,夕阳西下,人也变得镀了一层金似的,就在胡同口,他在稀稀疏疏的人群里格外的鲜明,因为那时他比现在消瘦多了。
脖子上挂着尼康的单反相机,身穿着尼龙的黑色外套外套,浅蓝色牛仔裤,背着大大的旅行背包,眼镜背后是一双笑嘻嘻的眼,让人看不清楚他的神情。
走进了才跃然眼前,还算挺拔的鼻子,脸色偏白,唇瓣倒是小小的,整个人像个被风就能吹断的麻杆儿。
“还不错哎,”他自言自语道。
吉吉以为是街拍的摄影师,于是我们停了下来。
街头的搭讪和热络让人警惕不安,特别是这样来路不明的陌生人,我心想,想必身边一定是莺莺燕燕,说不定是个捕鱼人也说不准!
捕鱼人是低配版的海王,没有海王的实力,但具有海王的精神,他们广撒网,广捞鱼,范围越大,越容易上钩。
一个优秀的捕鱼人,能在和你简短的沟通几句之后,便知道你是什么样的人。
几个手机同时和女孩说宝贝晚安,又或者欲擒故纵跑出来再消失,他们是巴普洛夫法的精髓实践者,然后按照次序一一约会。
即使被放了鸽子也不懊恼,因为美好总会在下一个。
说着,眼前捕鱼人的镜头下出现了这样的画面:
一个穿白色亚麻连衣裙的女孩儿,一个穿着牛仔装的女孩儿,背着亚麻包在平凡的菜市场慵懒穿行,身后是红绿相间的蔬果,像极了烟火里降落的小仙。
他递给了我们,忽而我也沉浸其中了。
那夜,我披散着头发直到腰际,胸前嫩黄色的蜜蜡格外显眼,他凝视着我的白色连衣裙摆,在这古旧的城,恍若三千大千世界,远处的古寺响起清脆的钟声,白鸽在盘旋,就是那一时刻吧,像极了邂逅浪漫的爱情。
“走,快走。”
冥冥之中,他的眼神开始持续六秒以上的凝视,我拉着吉吉的手,飞快的奔了起来,风在耳边呼啸,在幻想着自己是一匹汗血宝马在沙漠里狂奔。
阿蔓,你怎么了?
我们已经走向了街头,这时才想起,吉吉在身后,轻轻的喘着粗气。
你认识他?
我顿了顿。
没有啊,一看就是坏人!我立刻补充道。
你有没有搞错,现在街拍很流行的,你还说我敏感,我看你最敏感了!
况且你忘记删除了唉.....
对啊,怎么没删除......
我真的好笨的!
就在此时,身后传来一个男人的声音,我一转身回望,他举着我的零钱包在手上摇了摇,是你的吗?冯阿蔓。
呃,谢谢哈,我伸手拿了回来。
他呆呆的,忽而像想起什么,取出了自己的工作卡,你好,我叫玉和,是个儿童摄影师,不是骗子哈,在一家摄影工作室工作。
他变了许多,走路的姿势,说话的语气,眼镜框的颜色,凸起的喉结,唯一没变的是那双眼睛,其实也变了,从清澈里开始有几分暗淡、萧瑟,有几分成熟。
还好,他也没有认出我。
然而,在这短暂的,千里之外的偶遇,让我一时间的回忆涌在心头,我看着他,他若无其事的笑着。
我们得走啦。
我客气道。
明天你们去哪儿逛?
可能去看看大明宫吧。
正好我熟悉,我带路吧,西安我来过两次。
我犹豫了片刻,还没等同意,吉吉立刻回道,好呀好呀。
到时候你给我们拍照,我们请你吃饭。
在回程的途中,我有些沉默,趴在吉吉的肩膀上迷迷糊糊的伪装睡着,月色如水,通往了静谧的心。上楼的时候,我对吉吉说,晚上不饿,今天好累,你自己吃饭吧。
直到躺在民宿顶楼卧室的单人床上,闭上了眼睛,心思清明。
玉和,三年未见,你过的好吗?
第二天,我们一起去看了大明宫遗址公园,为了方便,他竟然租了一辆马自达运动版的两厢轿车。
他把它停在附近,在门口等我们。
唐朝,又是那个让人魂牵梦萦的唐朝。
虽然大明宫已经变成了一片连地基都找不到的废墟,仍然值得让人哪怕在废址上修公园评logo地把它铭记。
含凉殿上的飘飞裙角,太液池中的春雾秋风,梨园舞台上的太白豪饮,明皇月宫,已是盛世璀璨的过往,我们只能听听辛酸的《梦回唐朝》,想象世界中心的长安的八方宾客海容百川。
在大明宫套票里包含了一场电影,叫大明宫传奇。我们在陌生的城市,陌生人流之间,看了一场电影。后来,那画面偶然会出现在我的梦里,是莫名的兴奋,与未知的快乐。
三个人从电影院出来,他凝视了一会儿我的双眼皮,对我说。
有人说你长的像古时的人吗?
“你说的是秦俑,还是贵妃?”我有点冷幽默。
他噗嗤一声笑了出来,“像仕女图上的。”
你是不是想说我胖?
“不敢不敢,你比妖猫传里的贵妃漂亮。”
这一定是恭维。
在所有动情人的眼底,男人的嘴都抹了一层又一层的蜜。像《恋爱的犀牛》里男人对女人说:
“一切白的东西和你相比都成了黑墨水而自惭形秽,一切无知的鸟兽因为不能说出你的名字而绝望万分,一切路口的警察亮起绿灯让你顺利通行,一切指南针为我指明你的方位。”
玉和你变了,变得油嘴滑舌了,变的没有品位了。
我们明天上午就回去了,帅哥!这几天拍照辛苦啦,吉吉对他说。
“等等。照片怎么给你们?”
“发我邮箱好了,谢谢啦。”
还是留下电话号码吧,他诚恳的说道。
又是一个清晨,我醒来,撑住圆润、疲惫的身体,不让它倒下。吃了厨房送来的早餐酸汤水饺,准备办理退房。
在前台的时候,他猝不及防的走了过来吓我一跳,顺眼看了看我手上的登机牌,诡秘的笑了。
说道,“好了,我们青岛见。”
青岛不是我和玉和的故乡,但我相信会是我的第二故乡,是因为彼此对海的一缕缕热情,也因为这里有了我存在的痕迹。
年少时的记忆里,青岛是吃不尽的虾爬子,喝不完的热豆浆。
是父亲带着我唯一一次短途旅行。
那些年,他的一位老友在青岛的郊区做房地产开发,邀请父亲过来过来一起帮着管管人事。也让我转学过来,我们开了车,参观了学校,也看了一栋又一栋的毛坯房,条件极其艰苦,父亲犹豫了很久,最终还是选择留在省城。
长大后,青岛有些陌生的浪漫,在静谧的太平角散步,凉爽的海风含着海岸线闪烁的灯火,秋,会泛起淡淡的云雾,潮湿带着不绝的水汽。偶然爬一爬崂山,再去夜摊吃上一碗野馄饨,去感受城市里的跳动的生命气息。
雨季,打开大厦办公室的窗远眺,灰蒙蒙的是海,藏绿的是山,此时便会让我发一阵呆,别人越讨厌雨,我越喜欢。
我热爱陌生,也心存忐忑,但不能停止的是对未知的探索,就像读一本书,认识一个人,完成一件事,没有逻辑又好像失去理智。
而他,似乎是值得探寻的,也许是他为我拍下的照片里有着以往不同的自己,也许一个瞬间他熟悉又陌生的归来,他把照片发到邮箱的的夜晚,是一周后,回到了青岛的公寓,刚洗了澡,准备喝杯茶休息。
我预览着那些照片,渐渐翻找出那本日记。三年前的我,与他不辞而别,活在另一个城市里。在那个城市,曾有一个短暂的家。
翻开日记本,有一页曾写下的这些话,历历在目:
“2013年,6月14日,天晴。我慢慢从酒店里走出来,抽出一根烟点燃,今天的妆容有些浓郁,因为要和那个女人吃饭,气势上不能输,选了黑色小巧的西装,头发没怎么修,短发女孩也很性感啊。”
忽然想起那一天是六七年前我爸、我和那个女人第一次吃饭的日子,她开着途观来接我,就停在大学的门口,否则记忆不会那么深刻。
那天的中午,有热烈的太阳,父亲在副驾驶上还戴着一副墨镜,我们前一天通了电话,他叫我明天去吃饭,我问他吃什么,他说你挑。
自从我在省城上了大学以后,也很少和他联系,他叫我去家里住,我不肯。
我说,我有洁癖,闻不惯别人的味儿。
他冲我怒蕴蕴的说,那你小时后在爷奶家怎么就没事儿?
我想回他,我习惯了。后来想了想何必再惹他呢,反正他把我妈的味儿都弄丢了。
妈妈的味儿是太阳云朵晒过的肥皂香,那个开车的女人是商场里走过的香水气。即使她再温柔、轻语的对我说话,我都觉得她像是在说谎,在华斯特明亮、气魄的二层自助餐厅里,她手上的珠宝反射出了刺目的光芒。
蔓蔓,这是送你的礼物。
她把施华洛世奇的水晶礼盒递了过来。
这么多年过去了,我的眼前却是另一幕:
那是太多年前久远的深秋,姥姥和姥爷追到了火车站,可还是晚了一步,女人在停靠的绿皮火车铁轨间穿梭,终于看见了男人挥动着红色的针织围巾,然后沿着梯子爬了上去。
爱丽啊,火车开动了,身后的轻烟里传来姥姥爷爷的呼唤……
父亲挥动着一个小信封,递到我眼前。
拿着吧,卡里是一万。
估计你假期也不会回老家了吧,留着租房子、交学费。
我犹豫着还是把卡放进提包里,女人补了妆款款向我们的方向走来。
那一天,我过的很不愉快。我和小贝喝的有些醉醉的,身子瘫软不能好好行走,小贝就给玉和打了电话,这是我弟弟,玉和。
一个干干净净,憨憨怔怔的男孩出现了。
我们见了面,他见了我最迷人的样子,脸红的像只苹果,头发像只刺猬。
而那凝视里超过了六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