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运托老院工作人员巡视制度
一. 巡视范围:
洪运托老院服务工作实行定岗、定责、定质、定量的制度。各楼层服务员及护工负责本楼层及所负责的老人的巡视工作。
二.巡视工作要求:
为减少因流动性服务所出现的服务盲区,院内管理者、服务员及护工,应在一定的时间内对老人及房间进行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后以便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一).巡视时间:
1、院内管理者(护理部主任)巡视时间:每天上、下午各一次,每天不少于两次。
2、工作人员巡视时间:每天上、下午各两次,每天不少于四次。
3、护工(包括流动服务的)巡视时间:按老人服务项目、自理能力、每天上、下午各四次,每天不少于八次,重点来人增加巡视次数。
(二).巡视时间(包括白班、夜班)
1、查老人有无需求,并立即提供相关服务。
2、查活动室,老人居室(包括卫生间),厨房,餐厅,等场所有无火灾隐患,室内严禁吸烟。
3、查老人房间电器插销是否完好,有无漏电、短路,防止老人触电及发生火灾。
4、查老人是否齐全在院,外出老人是否按时返回,晚餐后老人(个人)一律不得外出,以防老人走失。
5、查老人有无精神、心里异常,发现问题及时汇报,以便通知家属。刀剪用具要控制使用。
6、查不自理老人及有心脑血管疾病的老人身体状况,发现异常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三).其他要求:
1、做好巡视记录,清楚,详细,准确。
2、为避免老人意外事故的发生,工作人员应在心事期间提醒老人:(1).在老人有服务要求而服务员还未来巡视的情况下,老人应按动急铃,等待服务员的到来。
(2).在服务员还未到老之前,老人不要勉强活动以免发生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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