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是对方的同学,我能不能申请回避?

问:法官是对方的同学,我能不能申请回避?

答: 审判人员与本案当事人的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应当自行回避,您也可以以口头或者书面的形式申请法官回避。

您申请回避,需要说明理由,在案件开始审理时提出,如果之后知道的,也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法官是否应该回避,由院长在申请提出的三日内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决定,法官本身是院长的,由审委会决定。

如果对决定不服,您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该法官不停止案件工作。如果应该回避的人员没有回避,判决生效后,您也有权以此理由提起案件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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