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杰伦:不走寻常路的美特斯邦威,付不起房租了?王石、郁亮曾担任独董!

俺家也住楼房

今天(6月29日)一大早,知名媒体报道称:周杰伦曾代言14年、“万科”的王石和郁亮曾担任公司独董、那个“不走寻常路”的“美特斯·邦威”,以及公司董事长都被下发了“限制令”!

根据上述媒体报道显示: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特斯邦威”)以及美女董事长兼总裁胡佳佳,被上海市黄浦区相关部门下发“限制消费令”(简称“限制令”);

根据上述相关部门发布的公告显示:“美特斯邦威”旗下一门店与店铺房东发生合同纠纷,相关部门判房东“胜”;

据上述媒体记者调查发现:该门店是“美特斯邦威”上海南京东路旗舰店,所涉及店铺为1003室和1004室,房东分别为林华康和毛卫红;

据房东自己介绍称:我们和“美特斯邦威”签订的租房合同在2017年3月底到期(租约为10年),在此之前,自己就已经和门店相关负责人明确表达了自己“不再续租,要收回商铺”的意愿,但合同到期后,“美特斯邦威”却一直“赖着不走”;

半个月后(2017年4月14日),房东求助于相关部门,再一次明确表示“不再续租”,而当时“美特斯邦威”也直接签收了相关文件;

后来,上海市黄浦区介入,经协调,“美特斯邦威”向房东支付15.5万元续签合同的租赁保证金,从而继续租用;

不过,上述相关部门认为:这15.5万元只能算“房租”(房屋使用费),因为它不具备保证金的性质;

对此,上述相关部门要求“美特斯邦威”在15天之内,付清拖欠2年(2017年4月1日起至2019年3月31日止)的房租共计36.14万元(扣除已支付的15.5万元),以及约15%的违约金共计7.56万元;另外,还要支付房东新的房租,即从续签合同到期之日(2019年4月1日)算起,直到真正搬走,以7.56万元/月为标准向房东支付房租;

但是(转折来了),据了解,“美特斯邦威”截止到目前既没有搬走,也没有支付房租!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美特斯邦威”并不是仅仅只租了上述2位房东的商铺,而是整租了一栋5层大楼,房东总共约490位;

对此,业内人士告诉记者:上海南京东路旗舰店是“美特斯邦威”旗下一家具有非同寻常意义的门店,另外,门店总面积很大(约9000平方米),不可能单独空出来2间商铺或让其他品牌进入,所以“美特斯邦威”会一直租下去,不会轻易搬走!

根据媒体此前的报道显示:上海南京东路旗舰店于2007年开业,开业当天品牌代言人“Jay”周杰伦亲临现场(嘉宾还有张韶涵)!

据公开资料显示:周杰伦自2003年8月19日与“美特斯邦威”正式签约,直到2017年解约,共担任了近14年的品牌代言人!

在互联网还不是很发达的那些年,“美特斯邦威”依靠周杰伦的影响力,把门店开到全国18线小城市;

到2011年年底,“美特斯邦威”以261亿元市值,成为当年品牌服装板块第一大市值公司;

值得一提的是,当时“美特斯邦威”的独董有众多大佬,包括:“万科”创始人王石、董事长郁亮以及“蒙牛集团”创始人牛根生!

那么, 最后问题又来了:这2位房东,为什么这么坚决、执意让“美特斯邦威”搬走呢?

下面,粗略算一下“美特斯邦威”每月支付给房东的房租是多少钱?

(36.14万元+15.5万元)/24个月≈2.15万元/月!

细心的网友应该发现了,违约之后的新房租标准为:7.56万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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