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加工公司如何进行节税筹划
背景:a公司为农产品加工公司,主营销售果蔬干、坚果产品。a公司向农户采购新鲜果蔬、坚果,收购后将会对产品进行清洗、分级、挑选、切片、脱水、烘干、腌渍等工序,a公司如何税收筹划达到节税目的?
独立设立一家农产品初加工公司,初加工公司向农户采购农产品进行初加工,将初加工的产品销售给a公司,a公司深加工后销售给客户,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根据财税[2008]149号文规定将新鲜蔬菜、新鲜水果通过清洗、挑选、切割、分级、包装等简单加工处理销售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2、财税〔2018〕32号文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二、a公司筹划后可节税金额如下:
初加工公司使用农产品收购发票应注意以下几点:
1、初加工公司有固定经营地址;
2、初加工公司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
3、省内收购发票仅限福建省内使用,跨省按各省税务规定使用。
4、收购发票属于农业产品的,仅限于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生产的各种植物、动物的初级产品。
5、收购发票开具应详细注明销售人姓名、家庭住址、身份证、联系电话;
6、收购发票开具时,税率应选择“免税”;
7、收购金额指收购农产品的实际金额,不含运输费、装卸费、中介费等杂费;
8、收购单位应设立固定收购对象名册;
9、保留完整的收购过程记录,如收购业务时的相关原始单据、相关数据记录(计量记录、验收单、入库单、付款凭证,收款人应与收购人一致);
10、运费明细记录,运费发票,属于送货上门的,应提供行驶证、驾驶证复印件及驾驶员签字标注起运地、时间、载重量、联系电话及销售方签字确认的《书面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