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自恋(原创)

论自恋

刘晓林

弗洛伊德认为自恋(narcissism)是自己对于自我投注里比多(libido)兴奋(泛指一切身体器官的快感。即弗洛伊德认为的“性”,这里的性不是指生殖意义上的性)的状态。科胡特则更进一步认为自恋其实就是人类的一般本质——每个人本质上都是自恋的。九天居士认为自恋存在于宇宙间的一切“活物”身上,男男女女、公公母母、你们我们、他们和它们。

其他活物的自恋我没有深究,我之所以有上述是源于理论上的推测——宇宙中应该不存在对“自我”无所谓的活物。人之为人,今天我想谈点观于同类、关于人这种活物的自恋。

我持这种观点:思维越高的活物自恋越普遍。比如,地位、影响等处于“社会上层”的人自恋多强烈于常人。当然未必全部如此,一部分智商、情商非同寻常的“特定人群”由于诸多因素的制约虽未居所谓“社会上层”仍有着“非凡”的自恋。艺术家、文学家等身上的自恋表现的尤为突出:唯我独尊,夸大自己的才华、魅力、美丽、成就;不愿设身处地认识或认同他人,往往妒忌他人,或认为他人都在妒忌自己……适当、适时的自恋无可厚非!而当自恋成为了自己内心深处的持续、膨胀状态时,人便会加速自己人生“衰竭”的步伐。

自恋一词见于欧美文学作品中,汉语作水仙花解。传说古希腊神话中的美少年那西赛斯在水中看到了自己的倒影便爱上了自己,对美丽多情的少女ECHO的爱慕视而不见,于是每天顾影自怜直至憔悴而死。后来“他”变成了水仙花,恍惚还是真实?这实则是过度自恋,自恋的过度!自恋如同混沌的清晰——终究还是大概,它是客观下的主观,没有什么可怕;过度自恋则不同,如同清晰的混沌——它把原本的不可能看作为确凿无疑,它是主观下的客观,实在是可怕至极。

人谁不怜惜自己,圣贤也不例外。随着社会的发展,人这种有着极高思维活物、高度自以为是的动物变得越来越独立。然而,无论独立到何种程度,人终究归属于“群体”的范畴却是不容置疑。此种情况下的ABC们都在分别上演着各自的自恋,其最终要有“交集”(数学上概念)出现。随之而来便是要么共融,要么碰撞。共融的局面源自人们相互间自恋的收敛,即适度自恋。碰撞的局面源自人们相互间自恋的扩张,即过度自恋。

真谛无兔马之遗,般若有无穷之鉴。论自恋是一涉及到人性的问题,之如思维有些玄妙。人性也罢,思维也罢,其最大的难点在于平衡上。论自恋,有一点你我要时刻反省并防戒:你爱着的人(或物)只不过是件容器,你真正需要则是容器里放着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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