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奇案:炕中发现干尸,揭开一段秘闻,一对荒唐母子,酿出悲剧

道光年间,直隶省定兴县某村发生了一件怪事:

一天上午,村人在拆除一间被人遗弃已久的破草房时,从土炕内挖出了一具尸体。村人见状,赶紧丢下锄头找来保长。保长见出了人命案,也不敢耽搁,火速到县衙门报案。县令梁宝书接到报案,带着衙役和仵作赶往现场。

梁县令检查尸体,发现死者是一名中年男子,看样子已经死亡多年。由于尸体埋在土炕之中,所以尸体并未腐烂,萎缩成了一具干尸。干尸头部有一处明显的凹痕,显然是被钝器击打所致。死者应该是被人用钝器击打头部而死,又被人埋入这火炕之中。

经过调查,死者名叫韩贵,年纪大约五十岁,平日里以帮人打短工为生。左邻右舍多人前来分辨,都证实尸体就是韩贵无疑。韩贵以帮人打短工为生,家庭并不富裕。30岁时,韩贵突然走了大运,娶了15岁的刘氏为妻。韩贵与刘氏育有一子,起名根柱,如今也差不多20 来岁了。

三年前,直隶发生大旱,赤地千里,颗粒无收,百姓纷纷逃亡。韩贵一家也出门逃荒,不知道人逃去了何处。韩贵家的房子也从此荒芜下来,村民想把草房推倒重新修建,不料从土炕里挖出了韩贵的尸体。韩贵死在家中,刘氏和儿子根柱下落不明。

据邻居们讲,韩贵是个嗜酒如命的人,他一喝醉酒就撒酒疯,不是砸锅碗就是打刘氏。经常在深更半夜,韩贵一家又是吵闹又是哭泣,吵得周围邻居们无法安睡。邻居们多次上门劝架,谁知道韩贵非但不领情,还对邻居们出言不逊。正是因为如此,韩贵家与邻居们关系很差,即使家里闹翻了天也没有人管。因此这家人逃荒去了何处,邻居们自然也不知道。

梁县令检查了韩贵的尸体,又分析了邻居们提供的线索,初步认定凶手就是刘氏母子。梁县令于是签下海捕文书缉拿刘氏母子,希望能将二人抓捕归案。但那时的缉捕手段落后,此案又是无头公案,所以一直没有寻到刘氏母子的下落。此案一时间成了一桩疑案。

转眼三年过去,刘氏母子依然下落不明,梁县令调任他处。这一年直隶又发生了干旱,蝗灾接踵而至。庄稼地里颗粒无收,黎民哀嚎之声遍野,人们不得不闯关东、走西口谋生路。在逃荒的人群中,刘氏的哥哥刘财也一同前往关东地区。他们爬山过河,昼伏夜出,躲避清廷官兵的阻拦,悄悄进入辽宁。

当时的东北三省,属于清廷的禁区。但关东地区人口稀少,也需要人去开垦。所以虽然清廷明令禁止汉人进入东北,但地方官员一般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只要逃荒之人能走出辖区进入东北找到归宿,对于治理灾荒也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刘财躲过了巡逻兵丁的盘查,进入了奉天城内。刘财进入奉天城中,举目无亲,生活无着,一下子又陷入了困顿之中。好在他认识了一个60多岁的老者,老者介绍他去城内一家杂货铺打短工。刘财到了杂货铺一看,眼前顿时一亮,原来这家杂货铺竟然是自己的妹妹刘氏开的。

刘财见到妹妹刘氏,满心欢喜,妹妹刘氏却似乎不高兴,阴沉着脸,好像很不欢迎刘财。晚上吃饭时,刘财问起妹夫韩贵的情况,以及他们一家的经历。刘氏说韩贵死在逃荒的路上了,他们母子二人相依为命逃到奉天,靠帮人打短工、缝洗衣服为生。

辛苦拼搏了三四年之后,才盘下了这家杂货铺子,日子这才好过一些,但也只能勉强糊口,艰难度日。刘氏的弦外之音很明显,就是他们娘儿俩日子也不好过,不想留下刘财。

刘财逃荒到此,身上已经分文全无,寄人篱下的滋味不好受,但人不能不吃饭吧?于是便央求妹妹可怜可怜他,让他帮忙外甥一起打理杂货铺的生意。工钱可以不要,只要能吃饭就行。刘氏听了哥哥的话,马上表示反对。

刘氏说杂货铺很小,不需要人帮忙打理;刘财应该回老家去守住老屋和土地,免得被外人给抢占了;而且奉天府有规定,任何铺子都不准收留外地人,如果被查到杂货铺子就要被封了。说完这番话之后,刘氏拿出一串铜钱给刘财,告诉他这些钱虽然不多,但也足够他回到老家定兴了。

刘氏说罢,把钱塞入刘财手里,就将刘财赶出了家门。

刘财被赶出家门,心里觉得窝囊不已,他没想到妹妹会这样对待自己。刘财回到住地之后,上街找到老者请他吃饭,顺便倾诉一下自己的遭遇。刘财说:“她们母子真不是东西,母亲是我妹妹,儿子是我亲外甥。妹妹不留我也罢了,外甥连面也不露,给了一吊铜钱就打发了!”

老者一听刘财的遭遇,觉得不可思议,于是便问刘财,刘氏果真是你的妹妹?那年轻男子果真是你的外甥?刘财指着天发誓,刘氏和外甥都是他的亲人,如假包换的亲人。

老者一听,顿时惊讶得合不拢嘴,当即说道:“绝对不可能,他们是一对夫妇!这条街上谁不知道?他们二人还生了两个孩子,两个孩子还是我的老婆给接生的,怎么会成了母子?”

刘财听罢,顿时头脑一片空白,胸口像被塞入了石头一般。他觉得此事重大,又怨恨妹妹无情无义,所以便将此事告到衙门。按照大清律法,母子通婚私自生子,这属于“十恶不赦”的大罪,犯罪者要处以极刑。

奉天府尹接到刘财报案,派人将刘氏母子缉拿归案,马上升堂审问二人。奉天府尹先将刘氏母子重责二十大板,又一一询问刘氏的邻居。邻居们都承认刘氏母子是夫妻,还生了两个儿子。在奉天府尹的严厉审问之下,搞清楚了事情的来龙去脉:

原来,二十多年前,三十岁的韩贵靠打短工积攒了10两银子,并以这10两银子为彩礼迎娶了隔壁村的刘氏。刘氏当时才15岁,也是因为家贫才嫁给了韩贵。第二年,刘氏生下儿子根柱。自从儿子出生之后,韩贵却变得嗜酒如命起来,一喝醉酒就打媳妇、打儿子,刘氏被打不敢反抗,只有逆来顺受。

韩贵因为酗酒,家里的几亩地都被卖光了,于是只好到处帮人打工。刘氏辛辛苦苦帮人洗衣缝补衣服,一家人勉勉强强艰难度日。转眼十六年过去,儿子长成了一个大小伙子,由于韩家只有一间房子,韩贵又经常出门做工,有时候出去半个月才回家一次,所以刘氏母子同居一室,共眠一炕。久而久之,二人竟然做出苟且之事来,俨然如夫妇一般。

一天晚上,韩贵从十里外的地主家做工回来,韩贵喝得醉醺醺地,一进门就揪住刘氏的头发劈头盖脸就打。韩贵把刘氏打倒在地,用脚踢刘氏的头,又拉着她的头发从炕上拉到门口,刘氏的头发被扯掉了不少。儿子根柱看在眼里,举起大棍子从后面用力朝韩贵脑袋打去,一棍子打在韩贵的后脑勺上,当场就把他打死了。

韩贵被打死在屋里,尸体该如何处理?如果运出去邻居会看到,如果不运出去挖坑掩埋也会惊动其他人。最后,刘氏让儿子把炕灶挖开,把韩贵的尸体放入炕灶里去,再用土把炕灶盖好。韩贵的尸体就这样被埋在炕灶里,令人不可思议的是,刘氏母子照样在炕上睡觉。

第二天一大早,母子二人跟着逃荒的队伍去闯关东。母子二人跟着流民来到奉天,到处帮人打工和送货,最后经过三四年的积累,竟赚下了百两银子,盘下了一个杂货铺。刘氏母子二人同居,对外宣称是夫妇,还生下了两个儿子。儿子出生时,他们还举办了隆重的百日宴。

刘氏母子完全没有想到,这一切因为舅舅刘财的到来被打破了。刘氏原以为刘财已经饿死在老家了,谁知道他不但活着,还来到奉天找到了她。这就是为何刘氏见到刘财,心里很不高兴的原因所在。刘氏拿出一吊铜钱把刘财打发出门,结果刘财心生不满,将二人告上衙门。

还有一个不为人知的真相是:根柱不是韩贵的亲生儿子,韩贵之所以酗酒成性,无故殴打刘氏,原因在于他怀疑刘氏与人私通,根柱不是他的亲儿子。但韩贵没有证据,所以只得借酒浇愁,并时常殴打刘氏出气。

此案真相大白,刘氏私通外人,生下儿子,又与儿子私通,生下两个儿子,还与儿子根柱杀死了丈夫韩贵。这种行为简直禽兽不如,属于十恶不赦之罪。奉天府尹按律判处刘氏母子二人凌迟之刑,凌迟又叫千刀万剐,按照律法规定,千刀万剐是割360刀,实际上被割的刀数是357刀。

为何少了三刀呢?主要是按照《大清律例》规定,即使是被千刀万剐的犯人,也要天饶一刀、地饶一刀、皇帝饶一刀,所以真正被刀割的数量是357刀。最后,奉天府尹将此案上报,刑部复议之后判处刘氏母子凌迟之刑。刘氏与根柱所生的两个儿子,因二人也是无辜生命,所以交由寺院抚养,不做惩处。

奇案点评:

人之所以为人,在于懂得天道伦理,在于恪守基本纲常规范。纲常崩溃,人伦崩毁,灾祸也就不远了。一个家庭,如果伦常败坏,这个家庭是不可能和谐,不可能会兴盛的。一个人,如果对伦理纲常不存畏惧之心,那其心其行与禽兽何异?

刘氏与韩贵老夫少妻,本该相互厮守白头到老,结果刘氏却私通他人,后来又与儿子发生禽兽之举,还杀死了养父韩贵。这种悖逆伦常的禽兽之举,判处凌迟之刑,合乎律法也合乎人情之理。这一对荒唐母子,活该受此酷刑。

自此,清代道光奇案,宣告结案。

参考文献:《清代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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