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片区丨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将聚焦四大领域扶持金融业创新发展

9月20日,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委会举办临港新片区政策发布会暨金融机构签约仪式。
在发布会上,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副主任郑五福表示,推动重大金融改革举措在新片区先行试点。鼓励跨国公司在上海设立全球或区域资金管理中心等总部型机构。
为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战略决策,在临港新片区内实行更加开放、更加便利、更加自由的金融政策,自从去年11月总书记提出增设新片区的指示以来,人民银行、外汇局就和有关部门会同上海市政府着手研究制定金融支持新片区建设的一系列政策。
金融支持新片区建设的一系列政策主要包括三方面:加大金融改革开放先行先试力度;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水平;构建更加符合高水平开放要求的金融管理制度。
下一步,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将会同市政府相关部门、以及银保监局、证监局等相关金融管理单位,切实落实好人民银行、上海市委市政府出台的各项政策,共同研究制定实施细则,成熟一项,实施一项争取把政策早日落地生根,发挥最大政策效果。
新片区管委会专职副主任武伟在会上发布了《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支持金融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若干措施》)。
《若干措施》提出,临港新片区将选择国家战略需要、国际市场需求大、对开放度要求高但其他地区尚不具备实施条件的重点金融领域,建设一批更高开放度的功能型金融平台,打造全球高端金融资源要素配置的核心功能,拓展跨境金融服务的深度和广度。具体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对标国际标准,开展跨境金融业务。支持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参照国际通行规则,为区内企业和非居民提供跨境发债、跨境投资并购和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等跨境金融服务。支持区内企业开展真实合法的离岸转手买卖业务,金融机构可按照国际惯例,为新片区企业提供高效便利的跨境金融服务。支持区内企业和机构开展航运融资结算、航运指数衍生品和绿色金融等业务。
第二,加强跨境资金灵活使用。开展自由贸易账户本外币一体化功能试点,探索资本自由流入流出和自由兑换。区内企业从境外募集的资金、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从境外募集的资金及其提供跨境服务取得的收入,可自主用于新片区及境外的经营投资活动。支持区内的诚信优质企业试点开展外汇收支便利化。
第三,推进建设资金管理中心。适当降低开展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业务的准入门槛,进一步便利区内企业开展跨境资金双向归集,实现资金集中管理。
第四,对于其他特殊或创新业务,采取个性化服务和定制化政策的方式研究解决。
会上,12家金融机构与临港新片区签约,将推动新片区金融资源和要素进一步集聚,加大融资支持,促进临港新片区产城融合发展,做好境内外金融服务,为临港新片区企业发展提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