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宇人冠名】比亚迪/福斯特/桑顿/新宙邦等入选第三批符合《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

摘要:12月17日,工信部发布了第三批《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予以公示,名单包括上海比亚迪、远东福斯特、桑顿、新宙邦等。

12月17日,工信部发布了第三批《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予以公示,名单包括上海比亚迪、远东福斯特、桑顿、新宙邦等。

具体如下:

按产品类型划分,有5家为消费类电池企业、3家正极材料企业、1家负极材料企业、1家电解液企业和1家储能型电池企业。

据了解,2015年8月,为加强锂离子电池行业管理,引导产业转型升级,工信部出台了《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简称“规范条件”),对企业的生产规模等设立了“门槛”:包括电池年产能不低于1亿瓦时;正极材料年产能不低于2000吨;负极材料年产能不低于2000吨;隔膜年产能不低于2000万平方米;电解液年产能不低于2000吨,电解质产能不低于500吨。企业申报时上一年实际产量不低于实际产能的50%。

2017年4月17日,工信部公布了第一批符合《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8家企业入选。其中,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唯一的储能型电池企业入选。

2018年1月15日,工信部公布第二批符合《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的企业名单,多氟多、欣旺达、国能电池、盟固利动力、中兴派能、中航锂电等18家锂电企业进入名单。

以下为公告原文:

根据《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5年第57号)及《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电子〔2015〕452号),经组织申报、专家评审及现场核实等程序,现将拟公告符合《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三批)予以公示。

  请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

  公示时间:2018年12月17日至2018年12月21日

  联系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信息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27号院
  传真:010-68271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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