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根:金钱的阴谋
培根曾任英国的首席大法官。他60岁时因受贿被判罚4万英镑,并囚于伦敦塔,后来虽被詹姆士国王豁免,但出狱后不久,就死了。临死前,培根对他的《人生随笔》(中文译名《培根论人生》)作了最后一次修改,在改到《论金钱》这一章时,他核实了三个案子:
乞丐杀子案有一位名叫约翰的乞丐,行乞40载,积攒了3000枚金币。有一天,他发现儿子头上有一顶非常华贵的帽子,问从哪儿来的?儿子交待是用一枚金币从当铺里买来的。约翰又问,金币哪儿来的?儿子的回答是从3000枚金币中拿的。约翰听后,忍无可忍,一拐杖结束了儿子的性命,因为这些金币是他一便士一便士积攒出来的。
姐弟绝交案伦莎和戴维姐弟俩在年幼时失去了父母,13岁的姐姐伦莎做了妓女。在伦莎的资助下,戴维进了剑桥大学三一学院,后来有了一个幸福的家庭。就在戴维准备报答伦莎时,伦莎提出断绝姐弟关系,并永不见面,因为她看到弟弟就想起自己不堪回首的历史。
兰姆贪污案海军大臣兰姆通晓天文、历法和海洋知识,屡立战功,被伊丽莎白女王封为爵士。这位年俸1.6万英镑的贵族还是一位俭朴出名的人,他每天的费用从不超过两英镑。然而,就是这样一位德才兼备的爵士,在伊丽莎白死后,被查出贪污军饷60万英镑。这些钱原封不动地藏在他的地窖里,后来兰姆被詹姆士国王下令处死。
培根为什么要核实这三个案子?研究者说,培根从伦敦塔里出来后发现了“金钱的阴谋”,他要通过这三个案子来证实自己的发现。至于他发现了金钱的什么阴谋,无从考证,因为培根烧掉原作,准备重写《论金钱》时支气管炎复发病死。
培根到底发现了金钱的什么阴谋?许多人试图破解,然而,都没找到一个令人信服的答案。直到前不久 ,有人根据这三个案子,找到满意的解答:
在你获得金钱的过程中,如果感到紧张或屈辱,在获得金钱之后,就不要指望这些东西会让你生活得怡然自得,因为在紧张或屈辱中得到的金钱,用起来会更加不安和心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