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C头条:《易经》第十三, 天火同人卦, 君子以类族物
《序卦》:“物不可以终否,故受之以同人”,可知天地不交为否,上下相通为同人。同人卦,离下乾上,乾天,离火,天气上升,火性炎上,与天同,故为同人。同人卦,上承否,天地不交为否,上下相同为同人。与否卦相反,同人可以济否,所以否卦之后就是同人卦。
点击加载图片
同人于野,亨。利涉大川,利君子贞。
同人指志同道合的人,同人之道,在于没有亲疏远近,要大同如一。“野”是远与外的意思;”于野”则天地宽阔,没有私心,如此则天人相助,故亨。心无私欲,则无往不利,虽大川也可涉。合我者同,不合者异,是小人之朋党,不是真正的同人;君子之同必公正无私,故曰“利君子贞”
《彖传》曰:同人,柔得位得中而应乎乾,曰同人。同人曰:同人于野,亨,利涉大川,乾行也。文明以健,中正而应,君子正也。唯君子为能通天下之志。
柔为六二,乾为九五。六二以柔居柔,得位得中,以应九五,故曰“应乎乾”。乾为健,健而能行,足以济险,故曰“利涉大川,乾行也”。“文明”者离之象,刚健者乾之德。二爻五爻皆中正,又能心心相应,是君子之道,故曰“君子正也”。君子心公正,则万民无不感化,只有君子才能这样,故曰“唯君子能通天下之志”。
全卦五阳一阴,六二一爻、以阴居阴,位得中正,为内卦之主,上应九五。全卦恰如以一女居五男之中,以一女对五男,温柔大度,周而不比,众阳和悦。“同人,柔得位得中而应乎乾”,不说应九五,而说应乾,可知六二不仅仅应九五一爻,而是与众阳都相应,所以说“能通天下之志”。
凡天下之事,合众人之力则容易成功,以一己之力则难以成功,同人之时就要弃私为公,这样才能与大道相通,才能容易成功。同人内卦离为明为智,外卦乾为正为健。人如果能有离火之明智,而且有乾之健正的品德,那么,他做任何事情都将顺利。
《大象》曰:天与火,同人,君子以类族物。
此卦乾上离下,《象传》不说火在天下,而曰“天与火”,因为乾为日,离也为日,象相同,因此说“天与火”。乾阳上升,离火上炎,其性相同,故曰同人。君子要明白物以类聚,人以群分的道理,明辨事物,求同存异,团结众人以济天下。
人有善恶邪正之分,心有是非公私之别。君子应该明辨善恶、邪正、是非、公私,团结众人以济天下,只有这样才能天下大同。
点击加载图片
初九:同人于门,无咎。《象传》曰:出门同人,又谁咎也
本句爻辞的意思是:一出门便能遇到志同道合的朋友,不会有什么灾祸。
初九爻为同人卦最初始的状态,这一爻属于阳爻居刚位,位正。与“九四”同性相斥,不相应;但也象征他们中间没有私情。与人交往就应该光明磊落。初九虽然没有到达“卦辞”中的“于野”的程度,但已超越在门内的狭隘。像这样交往广泛,当然不会有过失。
如果你在做事时,你只要能公正无私,那么就能得志同道合的人的帮助。走出家门,去与志同道合的人结交,怎么会有过失呢?有了问题,到外面求众人的帮助,怎么会有过失呢?走出家门,脱离自己的小圈子,到民众中去,怎么会有过失呢?这就是“同人干门,无咎”。
六二:同人于宗,吝。《象传》曰:同人于宗,吝道也。
六二爻以阴爻居阴位,文明中正,为全卦之主。卦中其余五个阳爻,都想和六二相应。六二与九五为正应,九五为君,居尊位,二爻曰“同人于宗”,“宗”为尊,是说六二爻能与九五至尊之爻志同道合。二与五,刚柔中正,时位相应,两相亲密,但二五阴阳相应未免有朋党之私,有失同人卦公而大同的宗旨。三四两爻,求同不得,见二与五,亲密无间,心生嫉妒,所以说“同人于宗,吝”。《象传》“吝道也”,道字最宜玩味,是说虽然一时还未见吝,但这已经是取吝之道。
九三:伏戎于莽,升其高陵,三岁不兴。《象传》曰:伏戎于莽,敌刚也。三岁不兴,安行也。
“戎”者,兵戎。“莽”者,草深处。此卦六二,一阴居中,卦中诸阳,都想与六二亲近。九三爻离六二最近,想要求同的愿望最迫切,然而二爻中正,与九五正应,不与三同。三爻过刚不中,性情暴躁,位居二五之间,相强行与六二同。然而畏惧六二中正,惧怕九五刚健,所以“伏戎于莽”,伺机而动,上升高陵,以窥其隙,至三岁之久,终不敢兴。九三爻不言凶,以久而不兴,因此未至凶,然曰“伏”,曰“升”,其凶已露。
《象传》曰“敌刚”,是说其所敌九五刚健,自知不能胜;“安行也”是安于本位的行为。离为甲,兵戎之象,互卦巽,为隐伏之象。此卦九三九四,不言同人,因为两爻共有争夺之象,不是同道之人。
九四:乘其墉,弗克攻,吉。《象传》曰:乘其墉,义弗克也;其吉,则困而反则也
“墉”是城垣。此爻以刚爻居柔位,不中不正,九四与六二非应也非比,但他想要和六二强同,但中间隔着九三,而且二五又那么亲密,因此九四“乘其塘”而攻之。但九五刚健中正。九四攻击九五本来就不符合道义,而且九四在势力上也不敌九五,故不攻。在转念间,悔过而改善,所以变凶而为吉,所以说“乘其墉,弗克攻。吉”。
《象传》曰“义弗克也”,是说九四不逞强,能反省,所以说是吉利。“困而反则也”,是说不义之举,必陷困厄,停止这个邪念,而反回善于与人同的法则。
九五:同人,先号咷而后笑,大师克相遇。象曰:同人之先,以中直也。大师相遇,言相克也。
“号咣”者,嚎啕大哭。此爻为君位,他当与天下同应,如果只与六二爻亲密,不是人君之道,也不是大同之道。会被九三、九四所嫉妒,九五被隔绝阻挠,因此不能与六二相遇,于是九五兴师攻克,才得以与九二相遇。其初因为不遇而嚎啕,今得相遇而欢笑,所以说“同人,先号垗而后笑,大师克相遇”。
九五爻与六二爻,刚柔相应,看似有私,但二五相应的道理却是正的,因此《象传》曰“中直”,《彖传》称其“中正”,是兴师而得以克强敌。
上九:同人于郊,无悔。《象传》曰:同人于郊,志得也。
“郊”指国都之外,偏远之地。上九爻在五爻之上,为无位之地。同人卦,卦中五个阳爻都想和六二阴爻相同,三爻与六二相比,欲同之意尤其强烈。四爻非应非比,在二五之间,也想强同六二。九五爻与六二爻为正应,唯有上九爻居上,与六二非应非比,置身荒郊之外,较初之“于门”更远,没有私情,可以避免争夺的忧患。在六爻中,上九爻最符合同人的本意,所以说“同人于郊,无悔”。
《象传》曰“志未得也”,志即“能通天下之志”而言,其仅曰“于郊”,还是没有实现其通天下的志向,故“志未得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