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6.【原创】电子专票能作废吗?红字电子专票怎么开?电子专票实务答疑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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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电子专票最新进展
自2021年1月21日起,北京、山西、内蒙古、辽宁等25个地区加入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朋友圈”——这些地区的新办纳税人实行专票开具的电子化,受票方范围为全国。
新办纳税人具体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的税务局确定。
二、实务常见答疑
1.公司取得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后,如需用于申报抵扣增值税或申请出口退税、代办退税,该如何处理?
答:与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的处理方式一致。
纳税人取得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后,应当登录本省(市)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确认发票用途。
2.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和纸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规定一样吗?
答:一样的。
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也属于增值税专用发票,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纸质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同。
3.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是否和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一样有不同联次?
答: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没有不同联次。
4.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为何采用电子签名代替原纸质发票上的发票专用章?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第十四条规定,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采用电子签名代替原发票专用章。纳税人可以通过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下载增值税电子发票版式文件阅读器,查阅电子专票并验证电子签名的有效性。
5.我公司是新办纳税人,在开具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前,需要先办理哪些业务?
答:新办纳税人需要先完成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票种核定、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免费领取税务UKey、下载并安装增值税发票开票软件(税务UKey版)。
完成以上操作后,即可开具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
6.我公司使用税务UKey,除了可以开具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外,还能开具纸质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答:可以。使用税务UKey除了可以开具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外,还支持开具纸质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7.电子专票的最高开票限额和每月最高领用数量是如何确定的?
答:与纸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规定一致。
如果纳税人同时使用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和纸质增值税专用发票,两者的最高开票限额应当相同,税务部门按照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和纸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合计数为纳税人核定增值税专用发票领用数量。
8.我公司发现当月开具的一张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的金额填错了,可以作废重开吗?
答:不可以。
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一旦开具无法作废,不过可以凭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校验通过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开具红字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
9.如何开具红字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
答:开具电子专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销售折让等情形,可以开具红字电子专票。
开具红字电子专票,无需追回已经开具的蓝字电子专票,具有简便易行好操作的优点。具体来说,开具红字电子专票分为三个步骤。
第一步:购买方或销售方在 “发票管理系统”中填开《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
根据购买方是否已将电子专票用于申报抵扣,开具《信息表》的方式分为以下两类。
第一类:购买方已将电子专票用于申报抵扣,则由购买方在发票管理系统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在这种情况下,《信息表》中不需要填写相对应的蓝字电子专票信息。
第二类:购买方未将电子专票用于申报抵扣,则由销售方在发票管理系统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信息表》中需要填写相对应的蓝字电子专票信息。
第二步:税务机关信息系统自动校验。
税务机关通过网络接收纳税人上传的《信息表》,系统自动校验通过后,生成带有“红字发票信息表编号”的《信息表》。
第三步:销售方开具红字电子专票。
销售方在发票管理系统中查询到带有“红字发票信息表编号”的《信息表》后,便可开具红字电子专票。红字电子专票与《信息表》一一对应。
需要说明的是,对于购买方已将电子专票用于申报抵扣的情形,购买方应当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电子专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10.电子专用发票能开销货清单吗?
答:可以。同纸质增值税专用发票一样,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也能开具销货清单。
11.电子专票如何保管?
答:电子专票采用信息化存储方式,与纸质专票相比,无需专门场所存放,也可以大幅降低后续人工管理的成本。
此外,还可以从税务部门提供的免费渠道重新下载电子专票,防范发票丢失和损毁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