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当前的形势和我们的任务

实施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是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是检验公立医院改革发展成效的重要标尺,对进一步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加快建立分级诊疗制度和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同制定的《关于加强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提出,2020年在全国启动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2022年建立较为完善的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体系,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二级公立医院全部纳入绩效考核范围。

各项任务及时间节点

一、病案首页上传

2020年8月16日至9月15日将2018年、2019年、2020年1月—8月的住院病案首页数据上传至国家医院质量监测系统。2020年10月起,每月15日前完成上一个月住院病案首页数据上传工作。

数据执行标准

《卫生部关于修订病案首页的通知》(卫医政发〔2011〕84号)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住院病案首页数据填写质量规范(暂行)

住院病案首页数据质量管理与控制指标(2016版)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16〕24号)

《疾病分类代码国家临床版2.0》

《手术操作分类代码国家临床版3.0》

《绩效考核与医疗质量管理住院病案首页数据采集质量与接口标准(2020年版)》

二、在线填报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管理平台数据

三级公立医院应当于2021年1月4日—18日完成数据正式填报工作,二级公立医院应当于2021年3月1日—19日完成数据填报工作。除特殊说明外,定量指标年度数据统计时间应当为该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 

数据执行标准

《国家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操作手册(2020版)》

《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管理平台用户使用手册》

三、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

各有关医院应当按照《关于报送2020年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数据的函》(国卫医医疗便函〔2020〕132号)有关要求,参加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工作。

四、医院满意度调查

各有关医院应当按照我委组织的医院满意度调查相关工作要求,于2020年9月30日至12月31日完成2020年度满意度调查工作。

截至2020年12月4日,我市参加考核的二级公立医院仅1家已完成满意度调查工作,个别医院甚至尚未开展。

五、临床检验室间质量评价

各有关医院应当按照相关工作要求,于2020年11月30日前参加临床检验室间质量评价工作。其中,三级公立医院应当参加国家临床检验中心组织的临床检验室间质量评价工作,各二级公立医院应当参加所在地的省级临床检验中心组织的临床检验室间质量评价工作。

六、维护相关人员信息

各有关医院应当于2020年12月31日前,在国家卫生健康委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系统中维护本医院的相关人员信息。其中,麻醉、病理及感染医师均应当维护到具体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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