牙膏事件
早读时间,生活黄老师走到教室门口,把我叫住。
黄老师,跟我说了一件事情。
大概意思是:三位女生在寝室里,洗完澡之后,玩自己或者其他室友的牙膏与沐浴乳,把牙膏涂在手上,把沐浴乳挤到洗手池里面,搅拌。
了解情况之后,我把三位女生叫出来,分个问了情况。
情况属实,与黄老师讲得一致。
之后,相继问了孩子做这件事情原因与后果。
但是在谈话中一种现象,引起了我的关注。
就是当我孩子们有没有做这件事情的时候,有的孩子,自己没有挤出那么多的牙膏,而且对于这件事情,部分同学也是统一的。
有的孩子说,好像谁谁谁也在做这件事情。
言辞闪烁中,似乎在把自己的责任一点点的减到最轻程度。
不过,这个也是可以理解的。
只是这样的逻辑,非常要不得:因为别人可能也做了这个事情,自己也去做了。
其实不光是,处理药膏事件,我在处理其他大量的事件的时候,很多孩子也是执这样的说辞,“为什么不去处罚那个人啊”,“好像那个人也做了,自己被找到运气真差”。
于是,在处理完今天的事情之后,我把今天的晨会内容,临时改了一下。
想给孩子们将这样一个故事。
这是在美国某个洲的庭审现场。法庭正在审理一件高速超速违法案子。
当法官宣判之后,超速者就说,“我之前的车子也超速了啊,为什么不抓那个人?”
法官听完这句话,当即就说,“那个人超速是他的事情,现在是你在超速,我们正在说你的事情啊。他有没有超速与你无关,也不是因为他超速了,你就可以超速,别人超速,不是你可以超速的理由。”
我讲完这个简短的小故事,我就问孩子们,有没有明白法官的那段话。
几个孩子站起来,回答,说如果自己做错事,应该先想想自己的原因,而不是看别人有没有做错。
我想,也是,自己做错事情的时候,首先是面对自己,分析自己。
牙膏事件后续的处理,我联系了家长,希望家长也能够配合我。
决定,每一个孩子买一支牙膏与一瓶沐浴润,并且购买的钱从各自的零花钱中扣除。
让孩子们承担自然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