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教师合格的基本标准
1.教师要善于发现幼儿的优点
我深信,好孩子是夸出来的,而不是批评出来的。如果一个幼儿经常得到老师的表扬奖励,他就会自我感觉良好,就会对自己充满信心;相反,如果一个幼儿很少得到老师的表扬奖励,他就可能会产生自卑或微不足道等负面感觉,他对自己就没有信心。因此,我们老师应该努力发现每个幼儿身上所表现出来的闪光点,让每个幼儿都经常有受到表扬和奖励的机会,就算那些能力稍欠或者品行方面存在某些“问题”的幼儿,我们也要学会用欣赏的眼光去看待他们身上每一点微小的值得赞赏的地方,这样,这些幼儿将会从教师肯定的眼神或言语中得到支持和鼓舞,使本来很细小的优点变得越来越突出,进而不断地进步。
基于上述认识,我主张将“能发现孩子的优点,并告诉他什么地方行”作为幼儿教师是否合格一个基本的标志。
2.教师要有耐心,要沉得住气
有些老师喜欢在幼儿“不听话”时,或者在自己心情不好时对幼儿发火,这种发火将会使得我们的“发火相”深深地留在幼儿的脑海里,使幼儿觉得“某某老师真可怕”,进而会让孩子们长时间处于心理不安的状态,甚至老师发火过后,孩子们一见到老师就觉得害怕。
不过,我们老师也不是什么圣人,总会有生气的时候,但是为了更好地促进幼儿的健康发展,我们“有气”时,要注意发泄的策略,比如,在我们实在忍耐不住时,可先暂时停下“教育活动”,待到心平气和时再重新开始进行活动等等,尽量避免给孩子们留下一个“可怕的形象”。
3.幼儿教师要活泼开朗并且快乐常溢于言表
幼儿年龄小,他们在情绪的发展方面具有很大的易感染性,即他们的情绪很容易受到别人情绪的影响,特别是容易受到教师的情绪的影响。
因此,为了能在师幼互动中创造一种快乐的气氛,教师在组织幼儿活动之前一定要首先调节好自己的情绪,特别是当我们在工作生活中碰到不如意的事时,更需要调节好自己的情绪,努力争取在组织幼儿的每一次活动时,都能以积极快乐的情绪去带动幼儿,感染幼儿。
我们主张,快乐应成为幼儿教师职业活动中的主导情绪,微笑应成为教师的一种职业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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