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这大争之世,也敬这小酌之时
【材料】《资治通鉴》汉纪 孝武皇帝 天汉二年 前99年
上以法制御下,好尊用酷吏,而郡、国二千石为治者大抵多酷暴,吏民益轻犯法;东方盗贼滋起,大群至数千人,攻城邑,取库兵,释死罪,缚辱郡太守、都尉,杀二千石;小群以百数掠卤乡里者,不可胜数。道路不通。
上始使御史中丞、丞相长史督之,弗能禁;乃使光禄大夫范昆及故九卿张德等衣绣衣,持节、虎符,发兵以兴击。斩首大部或至万馀级,及以法诛通行、饮食当连坐者,诸郡甚者数千人。
数岁,乃颇得其渠率,散卒失亡复聚党阻山川者往往而群居,无可奈何。于是作《沈命法》,曰:“群盗起,不发觉,发觉而捕弗满品者,二千石以下至小吏,主者皆死。”
其后小吏畏诛,虽有盗不敢发,恐不能得,坐课累府,府亦使其不言。故盗贼多,上下相为匿,以文辞避法焉。
【译文】皇上以法家制度御下,喜欢尊用酷吏,所以各郡、国的主官,治民手段大多残暴,官吏百姓越来越随意触犯汉律(敖注:法律过于严苛,稍不注意就犯了重罪,怎么都是死,所以犯法之民,沦为暴徒,践踏法律,肆无忌惮。);函谷关以东盗贼越来越多,规模大的聚集数千人,他们攻打城池,抢走武库的兵器(胡三省注:汉郡国各有库兵),释放死囚,捆绑羞辱郡太守、都尉,杀掉二千石以上官员(敖注:二千石相当于省部级);规模小的集结数百人,抢劫乡村,不可胜数。通往各地的道路因此不得通畅。
一开始,皇上派御史中丞和丞相长史督查各地剿匪,无法奏效;于是任命光禄大夫范昆,以及原九卿张德等人,担任绣衣直指(敖注:汉代官名,类似后世的钦差大臣),身穿绣衣,持有天子节杖、调兵虎符,派遣军队大规模镇压。斩杀甚多,有的郡国剿匪斩杀首级过万。按照汉律,串联各地叛匪、为匪徒提供饮食的,一并连坐诛杀,各郡处理的多的,又达到好几千人。
敖注:西汉十三刺史部,一百零三郡,元光六年 前129年约三千六百万人,平均一郡人口5万,大郡10来万,小郡一两万,一个郡剿匪斩杀、治罪一万多到两万,这是什么概念?按大郡算,死于剿匪的人口达到十分之一,那还有没死的,沦为盗贼的人口又有多少?民盗参半,情况已经很严重了,末世之象。
几年下来,抓获、斩杀了不少叛匪首领,残匪纷纷化整为零,逃入深山,又依托山川险要,安营扎寨当起了山大王,朝廷没有办法。于是作《沈命法》(应劭注:沈,没也,敢匿蔽盗贼者没其命),规定:“盗贼兴起,没有发现,以及发现却没有捕杀所有盗贼的郡国,从二千石以下官员至小吏,负责人全部处死。”
《沈命法》颁布之后,小官吏害怕被杀,即使有盗贼也不敢汇报,担心抓不到所有盗贼,会因《沈命法》的考核而连累郡府长官,郡府也让小吏们不要说话。所以盗贼越来越多,都是因为郡县上下互相勾结,隐瞒匿蔽,用文字游戏钻汉律的空子。
【材料】一、客户第一、员工第二、股东第三
材料中,汉武帝颁布《沈命法》,就是典型的以结果为导向。把发现盗贼、剿灭盗贼直接和官员的生命安全挂钩,这是很不科学、不理性的。这是把压力全部压在下级身上,让下级以生命的代价去承担风险。
这样的高压之下,直属下级和更下一级之间,为了规避风险,往往就形成了利益集团,互相包庇,使人主成为瞎子聋子,不再耳聪目明,失去及时了解基层情况的能力,最后脱离群众,违背实事求是的基本原则,做出的决定往往严重和实际不符。
汉武帝发布《沈命法》,造成了地方官员规避风险,组团欺瞒朝廷。汉武帝犯了一个错误,就是没有实事求是,以西汉时期的掌控力和科技水平,怎么可能一个不漏的抓获盗贼,这是个无法完成的任务。
这样的事情,很多年代都在发生。我听长辈说,很久以前,为了完成上面的任务,村长把全村大部分口粮都交上去了,到最后一家人靠吃野菜、树根、观音土维持生活,到最后维持不下去了,就开始偷偷的拆家(家里有墙是用米汤混合泥土糊的)。就这,还算是村里情况比较好的。
命令指标化的好处是简单粗暴,一目了然,易于管理。坏处也很明显,就是一旦指标脱离实际,就会造成中层、下层想法设法完成指标,把原本属于员工、属于客户的蛋糕,切过来凑指标,短期来看,指标达标了漂亮了,可长期来看,损害了员工利益,客户利益,最终伤害的还是最高管理者自己。
这就是马云说客户第一、员工第二、股东第三的逻辑。对于汉武帝来说,百姓是客户,官吏是员工,自己是股东。汉武帝下达完不成的死命令,员工完不成业绩,便会想办法完成业绩,便会伤害客户利益,客户利益受到伤害,便会降低对组织的支持率,垄断企业客户没得选择,不买不行,可如果有朝一日,山河呼啸,平地惊雷,中央控制力减弱,中原大地上出现了新的组织,客户还会支持汉武帝吗?没有了客户的持续购买,股东没钱,养不起员工,员工也要跳槽,公司就倒闭了,又何来股东利益?
二、敬这大争之世,也敬这小酌之时
材料中的时间是天汉二年,前99年;汉武帝轮台罪己诏,是十年后,征和四年,前89年。此时的汉朝,多年和匈奴作战,将军百战死,壮士十年归,战马、兵器、铠甲、粮草等等资源更是耗费无数,一战而耗费累代之资,朝廷是不创造财富的,这些东西最后都得通过各种名目的赋税,由百姓买单。
无穷无尽的战争意味着不停地征发士兵、徭役,士兵和徭役也是从百姓中来。等于说,一方面,百姓面对的是高昂的赋税,另一方面则被征发和徭役占用了生产人口,影响了生产。产出越来越低,赋税却越来越高,这种情况下的人民,生活条件是非常差的,国富而民穷,穷则易生变。
想要打匈奴,要的是兵马钱粮,想要低成本的搜刮兵马钱粮,必然要实行非常容易触发的严刑峻法,富人犯法,则以钱粮抵罪,穷人犯法则以劳役抵罪。想要执行严刑峻法,必然要任用酷吏,因为宽厚儒吏讲的是和光同尘,不愿得罪人,办事能力是比较低下的,没什么战斗力;只有酷吏干吏贱吏,才愿意为朝廷办这种被人戳脊梁骨的事。
花开两朵,各表一枝。严刑峻法好是好,可也只能拿来应急用。汉武帝打了一辈子仗,对下压榨资源已经常态化了,上到官吏豪强,下到平头百姓,搜刮了个遍。
一个人一百块钱一个月,一次性出十块钱甚至一百块钱,支持国家打匈奴,大多数人都愿意。每个月都出十块钱,就没那么多人愿意了;要是月月都得出90块钱,就没几个人愿意了,毕竟谁都要养家糊口。
而汉武帝就是这种,每个月都要官吏和百姓出90块钱,给他打匈奴的人,一直这么搜刮了44年。这么整,如果是选举制的话,汉武帝早就被赶下台了,大家都是上有老,下有小,天大地大,吃饭最大,打匈奴也不能当饭吃。
连年征战,严刑峻法,大肆搜刮,造成了汉武帝的支持率,是非常低的,此时的汉帝国,犹如一个真气逆行的大汉,要不是身体好,早就暴毙了。汉武帝能够保持对匈奴多年的攻势,压住国内的各种异议,靠的是高超的统治水平和御下之术,此时如果汉武帝出了什么意外,换了一个平庸的皇帝,汉朝恐怕要暴毙而亡了。
其实,这个时候就该颁布罪己诏了,轮台罪己诏迟到了十年。从长远来看,汉武帝对匈奴的作战,奠定了两汉几百年的威望,成为中华民族的脊梁,彪炳史册。可把自己代入时代看,如果我是武帝治下的一个小老百姓,记者采访我幸福吗?估计我要骂娘!
一将功成万骨枯,斗转星移,时至今日,大家只知道汉武帝雄才大略,只知道卫霍纵横漠北、封狼居胥,又有谁知道那些为朝廷默默付出,勒紧裤腰带支持汉武帝打匈奴的百姓,他们姓甚名谁?家住何方?
他们早已经被淹没在了史书当中,甚至从来就没有浮起来过,恐怕汉武帝也不知道他们姓甚名谁,恐怕他们在统治者眼里,只是一堆面无表情的数据。只有一个统一的称呼,叫百姓,还有一个统一的标签,叫汉族。
如果我是他们,我会在心里默默的想,我的付出值得吗?值得吗?不值得吗?值得吗?想来想去,我才发现,值不值得根本就不是,我这样身份的人,有资格思考的问题。因为,作为朝廷的子民,天地君亲师,都排在个人的前面,我根本没有选择,值不值得我都得这么干,被时代裹挟,被推着走。
如果我不愿意,那我就必须隐姓埋名,告别父母,抛妻弃子。和材料中的盗贼流窜江湖,占山为王,在金银大王手底下,当一个巡山的小钻风。或许早已死于官府的围剿,家人也因为串通盗贼而连坐,或许一辈子背井离乡,死于草莽。
心有戚戚,不知道该说什么,这些坚韧的百姓,这些不愿认命的盗贼,何尝不是千百年后的你和我。敬汉武的伟略,也敬卫霍的雄才,更敬英雄无名,敬这大争之世,也敬这小酌之时。
愿所有的大争之世,都有你我的小酌之时。